【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03 18:49 信息来源:裕安区平桥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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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六安市应急管理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市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六应急〔2022〕96)、《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区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裕应急〔2022〕69号)要求,结合全实际,决定开展此次冬春救助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今年8月以来全区持续干旱,旱灾进一步加重,部分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开展冬春救助工作有利于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结合我实际情况,于2022年91日形成本方案初稿,2022年91—2022年101日征求意见,于2022年101日正式出台本方案。

四、出台目的与工作目标

保障部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五、主要任务

    下拨我乡一定金额的冬春救助资金,为做好我乡救助资金分配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得到妥善保障。

六、重要举措与创新举措

加强组织工作,提高重视程度,把冬春救助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细化方案,落实责任。主动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协同配合,争取支持,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1.立即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争取其他部门支持配合,有序推进工作

2.各村居负责人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详细调查了解

3.确定救助对象,完善操作程序。优先考虑按受灾的低保户、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人户等特殊群体人员的救助,严格规范流程

4.后续资金下达后,严格按照救灾款管理使用的规定,统筹管好用好冬春生活救助资金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平桥乡应急所 联系人:丁胜 联系方式:0564-51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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