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文件】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裕安区财政局 裕安区乡村振兴局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
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六安市纪委机关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乡村振兴局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现将《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裕安区财政局 裕安区乡村振兴局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3日
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及省委“一改两为”大会精神,落实市委“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和区委工作要求,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根据中共六安市纪委机关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乡村振兴局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22〕192号)和区纪委《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2”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裕纪〔2022〕34号),结合裕安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情怀、站稳群众立场。坚持问题导向,选准小切口,分类施策、靶向施治,深入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监督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解决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较真碰硬监督推动解决问题,又严肃查处背后腐败和责任、作风问题,督促推动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和衔接资金建立台账、规范使用、精准投放,财政、审计等部门强化审计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保障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举措落地见效,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1.“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基础信息日常维护不及时,农户基础信息和数据库信息不精准,对于不完整、不准确的农户基础信息,没有及时重新采集、核实,没有发挥好平台基础功能和支撑作用。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未能严格按照《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文件要求,在申报、审核、发放等规定环节进行公开公示。
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打卡发放不及时,存在滞留现象,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4.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没有精准投放、直达基层,发放标准把关不严、审核不准,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资金行为,导致符合发放标准的未享受政策,不符合补贴政策的违规享受。
(二)重点整治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1.衔接资金没有精准投放、直达基层,衔接资金使用范围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2.未在规定时间将资金匹配至项目,资金匹配时效性低。
3.项目施工进度滞后,或审计决算不及时,导致资金支出进度慢。
4.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程序履行不到位。
5.未按照直达资金要求拨付使用,违规拨付项目资金,有超进度拨款、“以拨代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现象。
6.项目验收把关不严,质量不高,项目达不到验收标准或没有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问题未整改到位,仍验收合格。
7.资金绩效评价落实不到位,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跟踪监督、事后评价等环节落实不到位。
8.2020年度以来的巡察、审计、检查、考核等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3日至6月10日)
一是组织梳理自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并于6月6日前报区财政局相关股室。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全面排查梳理本系统2020年以来存在的问题,全面起底,确保底数清楚,问题精准,相关台账于6月10日前报区财政局相关股室。二是移交问题线索。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套取、优亲厚友,以及在各类资金管理使用中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三是对账处置销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全面梳理排查涉及“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整治项目的未处置、未办结问题线索和群众信访、舆情反映问题,建立专门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精准处置,对账销号,力争6月10日前全部分类处置到位。
(二)推进整改阶段(6月11日至11月30日)
一是及时落实整改。聚焦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任务、举措、责任、成效等四个清单,专人负责制,逐条逐项推进落实,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通报,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二是开展调研督查。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成立督导组,组织相关人员或者委托第三方等形式,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开展复查,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告”的乡镇和单位予以重点关注和督查。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流程、全过程督导。三是精准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以及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严厉惩治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有效执纪问责,依纪依法“拍蝇、灭鼠”。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底)
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健全完善规范管理制度和机制,堵塞漏洞。对于深层次和政策性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报至区财政局相关股室。二是深化以案促改。对整改情况适时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地各部门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针对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提出有效治理对策,一体推进查处问题、震慑警示、督促整改和建章立制。三是总结整治成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围绕开展部署情况、治理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5个方面,对专项行动及时总结,于12月5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区财政局相关股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市纪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N”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升政治站位,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安排精干力量,扎实务实高效地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压实责任,注重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加强与部门沟通对接,强化协作配合,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于6月6日分别上报一名联络人至区财政局相关股室。
(三)过程公开,坚持群众监督。注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整治启动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要对外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信访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整治工作有形;整治中,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整治工作有效;整治后,要向社会宣传整治成果,接受群众评判,让群众有感。
(四)加强调度,强化成果总结。专项整治持续到今年年底,建立“双周督促、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每月15日前梳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等情况,报送区财政局相关股室,推动有力有效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附件1:裕安区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班
附件2:裕安区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整改台账
附件1:
裕安区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为统筹推进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经研究决定成立裕安区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潘俊贵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文卫 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管 兵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主任
廖玉娟 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 熔 区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潘明础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 杨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体金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卫 红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翁兆军 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综合股股长
张 金 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和社会扶贫股工作人员
刘 璐 区财政局农村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付 林 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刘 逸 区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汪德甫 区财政局公支股股长
汪华波 区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涂爱武 区财政局综合股股长
沈仁明 区财政局经建股股长
孙晓婷 区财政局企业股股长
朱兴高 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股股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主任
孙 磊 区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丁汉卿 区财政局国库股股长
李 勇 区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农村财政服务中心和农业股具体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附件2:
裕安区重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管理使用突出问题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问题类型 |
整治重点 |
自查问题 |
整改措施 |
工作进展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整改成效 |
备注 |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
1、“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基础信息日常维护不及时,农户基础信息和数据库信息不精准,对于不完整、不准确的农户基础信息,没有及时重新采集、核实,没有发挥好平台基础功能和支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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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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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未能严格按照《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文件要求,在申报、审核、发放等规定环节进行公开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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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 |
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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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打卡发放不及时,存在滞留现象,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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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 |
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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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整治重点 |
自查问题 |
整改措施 |
工作进展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整改成效 |
备注 |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
4、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没有精准投放、直达基层,发放标准把关不严、审核不准,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补贴资金行为,导致符合发放标准的未享受政策,不符合补贴政策的违规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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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 |
各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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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
1、衔接资金没有精准投放、直达基层,衔接资金使用范围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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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 |
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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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在规定时间将资金匹配至项目,资金匹配时效性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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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 |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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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施工进度滞后,或审计决算不及时,导致资金支出进度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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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 |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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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程序履行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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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 |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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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整治重点 |
自查问题 |
整改措施 |
工作进展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整改成效 |
备注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突出问题 |
5、未按照直达资金要求拨付使用,违规拨付项目资金,有超进度拨款、“以拨代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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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 |
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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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验收把关不严,质量不高,项目达不到验收标准或没有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问题未整改到位,仍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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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 |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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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金绩效评价落实不到位,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跟踪监督、事后评价等环节落实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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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 |
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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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年度以来的巡察、审计、检查、考核等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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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及各乡镇财政所 |
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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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