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平桥乡应急管理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10 15:30 信息来源:平桥乡应急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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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乡应急管理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规范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计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与《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关于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的规定相一致;二是指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突出重点,全面正确履行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职责;三是进一步明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编制原则、考量因素及主要内容等,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三)负责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四)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五)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六)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四、工作目标

通过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五、主要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监督检查事项规定,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两会、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

六、创新举措

1、严格执行检查计划。2、严格规范执法程序。3、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明确责任,健全机制。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八、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平桥乡应急所 联系人:丁胜 联系方式:0564-51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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