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平桥乡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7 09:32 信息来源:平桥乡创城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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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办〔2020124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现将《平桥乡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党政办公室

202096

 

平桥乡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规范市民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六安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20]9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树立文明养犬新风,建立养犬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市民依法、文明养犬的和谐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各村(社区)(主城区“创城”范围)市民养犬情况,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整治违规养犬行为,着力解决遛犬不栓绳、犬吠扰民、犬粪不及时清理、饲养烈性犬、犬只防疫、流浪犬等突出问题。在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相关标准,建设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规范实施全覆盖、全流程、闭环式养犬管理,形成社会化、智能化养犬管理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一)成立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谋划统筹、工作目标和方案制定,以及跟踪检查、通报进度;负责舆情应对,督促处理有关举报投诉,对重点区域、场所开展不间断巡查;牵头联系购买专业犬只管理服务,督促服务单位规范收容流浪犬只。

(二)属地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养犬管理的主体责任,组织相关部门、物业、志愿者等做好辖区文明养犬宣传、摸排登记管理工作。

(三)平桥派出所:牵头做好各村(社区)养犬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打击因犬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的犯罪行为;牵头做好犬只登记备案,负责捕灭狂犬,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乡创城办:负责养犬管理的常态化宣传工作,倡导市民文明养犬,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城区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创建考核和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无犬小区评选。

(五)市城管局裕安支队平桥大队、月亮岛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辖区内有关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协同做好流浪犬捕捉、收容、管理等工作。

(六)乡农管站:负责犬只免疫、监测,对接相关单位,发放犬只免疫证,推广使用犬电子身份证;做好犬只诊疗机构审查许可,依法查处犬只防疫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大型犬和烈性犬鉴定,监督指导病、死犬无害化处理,配合做好免疫与备案“一门式”服务等工作。

(七)平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犬只经营市场主体依法核发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八)乡卫生院: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犬伤处置、狂犬病人抢救治疗、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及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犬伤规范化处置。

(九)乡民政办:负责协调动物保护组织参与养犬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养犬社区民主评议,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无犬小区创建。

(十)乡物业办:负责督促物业单位落实养犬登记与管理工作。

(十一)平桥司法所:负责为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十二)乡财政所:负责做好有关经费保障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

1.坚持社区(村组)网格宣传。在集中宣传期间,在各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文明养犬劝导员,每天早、晚重点时段安排社区、物业、志愿者、乡直包保单位干部等,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遛犬市民进行宣传服务;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喇叭反复播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

2.组织登门入户宣教。属地各村(社区),组织物业、志愿者,在集中宣传期间,各小区要逐楼、逐单位排査是否有养大户,对养犬户实行全覆盖登门走访,散发《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劝导文明规范养犬。

3.加强公共场所宣传。属地各村(社区)组织相关部门、物业、志愿者等人员,督促辖区有关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在沿街LED屏动播放文明养犬宣传标语,在公园广场、主干道、商业街区等设置文明养犬引导牌、提示牌,提醒市民文明遛犬并及时清理犬粪。

4.利用各种载体宣传。乡宣传办、创城办牵头,通过微信、微博自媒体等媒体,对不文明养大行为予以曝光。各村(社区)要安排流动宣传车,广泛宣传养犬管理重大意义,广播《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始终,9月作为集中宣传月,由乡宣传办、创城办牵头,各村(社区)负责安排落实。

(二)全面摸排登记

各村(社区)要开展拉网式摸排,采取入户登记等形式,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分小区、分楼栋、逐户填写《平桥乡养犬管理信息登记表;对辖区内犬类经销店、宠物商店、犬只诊疗机构等涉犬单位,逐个填写《平桥乡涉犬单位摸排登记表》

摸排登记工作于920日前完成,并将有关表格梳理报告乡文明养犬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三)坚持巡查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组建养犬管理工作队伍,动员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每天对重点区域、场所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劝导制止遛犬不栓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处置流浪犬只,着力解决犬吠扰民、犬粪不及时清理等突出问题平桥乡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不间断巡查、督导会同属地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及时处理有关群众举报。

巡查整治工作,平桥乡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村(社区)联动开展。

(四)集中清理整频

平桥派出所、乡农管、平桥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与各村(社区)加强联动,对涉犬违规行为及时査处。市城管局裕安支队平桥大队、月亮岛大队牵头依法处理未能及时清除犬只粪便、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等行为;平桥派出所牵头依法取缔主城区内从事犬只经营性养殖活动,查处饲养犬只干扰市民正常生活、放任犬只经营性养殖活动,查处饲养犬只干扰市民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乡农管牵头对未获得免疫的犬只对接相关单位落实免疫、核发犬免疫证、劝导养犬人使用犬电子身份证,依法查处非法从事犬类诊疗活动等行为;平桥市场监管所牵头依法查处无照从事犬类经营行为。对阻扰依法执行养犬管理公务的,平桥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收容流浪犬只

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流浪犬,以及市民举报的流浪犬,各村(社区)、物业等要及时处置,发现一只收容一只。平桥乡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联系,各村(社区)也可主动对接(六安市博爱流浪犬救助中心,联系人:柏光林),由乡统一购买犬只管理服务,为各地流浪犬只收容工作提供保障。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养犬管理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影响社会环境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要从人民至上的高度,充分认识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迅速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直有关单位及村(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乡养犬管理工作领导组(见附件),组建乡养犬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乡养犬管理工作。各村(社区)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队伍,细化工作方案,95日前完成养犬管理组织、动员、部署工作。

(三)强化协作配合。乡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及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物业及社会组织、团体等群众工作优势,创新管理模式,整合各方资源,提高社会参与度。

(四)严格规范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要视情况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查处,防止激化矛盾。

(五)加强督导检查。平桥乡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发现并跟进解决问题。各村(社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周五下午5:00前报乡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经验做法、共性问题、意见建议要及时报告。

 

 

附件:1.平桥乡城区文明养犬领导组

2.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3.裕安区文明养犬承诺书

4.养犬管理宣传标语

5.平桥乡养犬管理信息登记表

6.平桥乡涉犬单位摸排登记表

7.平桥乡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附件1

平桥乡城区文明养犬领导组

 

 长:许春生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   党委副书记

        任   副乡长

        朱红梅   副乡长

        黄承高   副乡长

        严俊君   党委委员

 员:秦     平桥派出所所长

        张施军   平桥司法所所长

        薛     平桥市场监管所所长

        黄文业   财政所所长

        程   市城管局裕安支队平桥大队大队长

        刘自俊   市城管局裕安支队月亮岛大队大队长

        姜家道   农管站站长

        许    平桥卫生院院长

        周效丰   物业办主任

        黄桂林   综治中心常务副主任

        桂大红   政务大厅主任

        崔明明   创城办工作人员

        程     物业办工作人员

        韩鹏程   综治办工作人员

        梅志龙   综治办工作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黄桂林任办公室主任,崔明明、程庆、韩鹏程、梅志龙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处理平桥乡城区文明养犬办公室日常事务。

 

 

附件2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养犬是城市文明和市民素质的综合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应尽责任和义务。请您全力支持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二、养犬人应当在独自占有或者独自使用的住宅、区域范国内规范养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区,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不得作为养犬场所。

三、提倡文明遛犬,不在医院、学校、商场、图书信、博物馆、展览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遛犬;出门遛犬时请拴犬绳,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人群,确保他人人身安全;遛犬时,及时清除粪便。

四、规范养犬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养犬人应当自觉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

感谢您支持,并配合做好规范城区养犬工作。

平桥乡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9

 

附件3

裕安区文明养犬承诺书

文明养犬人人有责,我承诺:

1.积极遵守养犬管理的相关规定,不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不随意虐待、遗弃犬只。

2.不在居民区楼道、露合等公共区域养犬。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3.携犬外出时主动为犬只束牵引带,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人员,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4.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5.不携犬进入医院、学校、商场、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

6.不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7.外出遛犬,注意观察、控制犬只,谨防发生咬伤他人或损坏公私财物的事件。以积极态度承担因管理不善对他人造成影响或伤害的责任,并依法赔偿被伤害人的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

8.做好养犬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

9.支持配合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人:

 

   

 

 


附件4

养犬管理宣传标语

1、遛狗要拴绳,狗屎及时铲

2、养犬要当铲屎官,携犬不进公共场所

3、养犬要文明,违规要受罚

4、遛狗牵绳不扰民,犬只粪便及时清

5、你又不是二郎神,遛狗为唅不拴绳

6、随身携带工具,及时清理犬粪

7、养犬愉悦自己,养犬勿扰他人

8、加强犬只免疫,倡导文明养犬

9、文明养犬,从我做起

10、养犬要文明,遛狗要拴绳,粪便要清理

11、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文明养犬

12、严格规范犬类管理,营造安全卫生环境

13、坚持文明养犬,维护城市形象

14、为了公众健康,请您文明养犬

15、安全文明养犬,预防疾病传播

16、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17、规范养犬管理,提升城市品位

18、争当文明养犬人,共建和谐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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