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裕安区青山乡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5 11:22 信息来源:裕安区青山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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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裕安区青山乡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相关站、所、办、中心:

为全面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切实做好我乡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六安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财金监〔2024173要求,根据《裕安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财金〔20242的通知精神,现制定《裕安区青山乡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请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党政办公室

202485

 

裕安区青山乡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

为持续化解我乡非法集资风险,压实各方责任,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区村联动、各部门协作,坚持风险排查、打击处置、整治规范、建章立制和宣传教育五箭齐发、集中攻坚,充分挖掘一批问题线索、及早发现一批风险隐患、有效处置一批重大案件、坚决惩处一批违法分子,力争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得到有序处置、增量风险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领域风险持续化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同防同治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点和阶段安排

工作重点

1.整治重点领域。民间投融资中介、第三方财富管理、伪私募”“伪金交所、金融领域非法中介、理财、股权众筹等投融资领域,养老、涉农、商贸服务等传统领域,虚拟货币、区块链、文化旅游、影视投资、解债服务等新兴领域以及假冒、挂靠国企、打着产登公司拍卖公司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辖内地方金融组织注册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融资”“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产管理的市场主体是否存在非法集资行为、是否存在实控人或股东等以该市场主体之名进行非法集资。我乡应将辖内风险突出但未列入上述重点领域的风险纳入打击重点。

2.紧盯重点案件。全乡刑事立案5年以上、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案件,涉稳隐患较大案件以及跨市跨区域案件。

3.突出重点区域。乡内各类投融资理财活动活跃的重点区域,以及涉非风险容易渗透的居民聚居区域、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区域。

工作阶段

专项行动即日起至2025年底,分为部署发动、风险排查、打击处置、建章立制和巩固提高等5个阶段。

1.部署发动阶段20248。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六安市裕安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制定细化本村本部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相关文件等形式,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部署落实。

2.风险排查阶段20248-10。对辖内风险集中区域、集中领域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通过网格员排查、群众举报等手段,发现一批风险隐患,实施风险台账式管理,明确分门别类处置思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做到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

3.打击处置阶段202411-202512。将打击处置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坚持边查边打、边整边打,推动常态化风险排查与专项整治、打击处置同部署、齐推进,有效化解重点风险,及时立案查处掌握的风险线索,对大案要案果断出手、稳妥推进,尽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4.建章立制阶段202412-202512。按照立查立建、长短结合的原则,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经验,围绕本乡各领域长期存在的非法集资痛点、堵点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形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长效机制。

5.巩固提升阶段20256-12。持续巩固攻坚成果,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回头看,持续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攻坚克难,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新的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相关单位要抓好10 项重点任务。

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加强统筹部署,各村、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的非法集资风险全面核查和彻底摸排,积极发挥线上大数据监测预警作用,及时收集汇总涉非风险情况,建立风险线索台账。乡相关单位要指导本系统如何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确保所主管监管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测防控全覆盖、无盲区。乡财政所加强协调督促力度,推动全乡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涉非风险线索排查到位。

发挥基层治理作用。各村、乡直单位,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列入乡、村网格工作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扎实开展清楼扫街、综合执法等日常工作,全面、准确掌握辖区涉非风险底数,织密织牢非法集资风险防护网。

强化资金异常监管。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报告工作的通知》皖处非办〔202323要求,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成立联合调研组,深入乡内有关金融机构,开展专题调研,推动金融机构补差补漏,扎实做好可疑资金监测工作。并依法督促辖内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对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对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常流动的有关线索依法及时报告上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

发动群众举报吹哨乡财政所将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乡财政所举报受理电话,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各单位要畅通涉非线索举报渠道,及时组织人员核查举报线索,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乡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跟踪掌握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指导,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盯办。优化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奖励额度,扩大奖励范围,及时予以奖励,坚决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

深入研判科学分类。针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会商研判定性,明确责任归属,分级分类化解处置,对持有金融业务牌照、控股金融机构的企业或私募基金等登记备案主体,地方履行金融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对持牌机构加强监管。对符合条件需要规范的,及时提交有关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对不具备规范条件的,根据金融业务属性,纳入相应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依法处置。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组织调查认定;案件重大复杂的,逐级上报至区、市、省级牵头部门组织认定,确保依法精准定性,避免出现非法集资泛化问题。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行政处置打早打小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主要部门、公安机关等进行调查,采取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查封扣押、责令监督清退、罚款警告等手段,加大行政处置力度,查办一批行政案件。要坚持行刑衔接、行刑并举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双向衔接机制,在调查认定、案件查处、信息共享等方面密切协作,阻止涉非风险蔓延。

刑事打击有力亮剑坚持雷霆手段、尽锐出战,有力查处非法集资案件,对犯罪分子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将加强大案要案统筹调度,配合青山派出所强化对重点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推动。对群众反映强烈、行业部门认定危害较大的重大案件风险,探索建立公检法等有关部门联合处置工作机制,指导侦办取证和权属调查,

压茬推进存案化解。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乡、村、单位负责、司法机关主办、相关部门协助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处置机制,强化对存量案件处置的指导协调,攻城拔寨,推进存量风险有效化解。继续深入开展非法集资存案处置攻坚行动,逐案梳理处置进度、难点堵点等情况,对重点案件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举措,合理制定年度压降目标,依法加快处置进程。对重大跨区域案件,严格执行三统两分原则,主办地牵头制定方案、统一标准,各分办地协同查处、集约作战。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探索建立涉案财物先行处置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乡综治中心要根据信访法治化要求和诉访分离原则,梳理排查非法集资领域信访问题、积极发挥与集资参与人沟通的桥梁作用,督促处非牵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受理和办理涉非案件风险信访事项,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教育工作。会同同级相关责任单位压实各部门属地管控责任,加强工作衔接和协调联动,形成信访处置工作闭环。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展示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和成效,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专项行动。采取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等方式,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集中优势资源,掀起防非宣传高潮。深入开展短视频征集赛、防非知识竞赛,不断营造强大宣传声势。针对重点领域、易感群体、新型骗局,深入剖析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编写通俗易懂的宣传图文,揭露犯罪手法,提高人民群众防范能力和风险意识。

四、工作要求

健全工作机制。财政所在乡党委指导下建立健全专项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和部署推进力度,加强攻坚力量资源调配,强化对重大案件处置、重大风险化解的协调落实,按照《安徽省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六安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规范化运行,协调推进风险分类处置、精准打击、宣传维稳等各项工作。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成员单位也要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规范化运行。要按照有序可控原则,建立风险销号制度,对案件风险按照不同类型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制、动态化、全流程管理。统筹把握打击节奏力度,严防风险叠加共振。及时推动专项行动成果转化,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主动将专项行动与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规范整治工作相结合,调度整合资源,抓好工作落实。

强化协同配合。乡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密切配合、部署推进本系统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及时预警、配合处置。依托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商事登记管理、加大虚假广告打击整治力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加大金融营销信息的审查力度,隔断非法集资传播路径。

加强督导考评。财政所在乡党委指导下会同乡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指导推动,加大攻坚力度,现场研商难点问题,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要对专项行动结束后辖区内未来一段时间非法集资重大风险进行研判和评估。对于专项行动后再发生重大案件且处置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将在年度平安建设等考评中从严考评。对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擅自清退、推诿塞责、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资产处置混乱、发生重大涉稳事件、引发重大舆情的,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将向有关方面提出问责建议。同时将依据相关政策规定,采取恰当方式激先敦后。可因地制宜对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肯定,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舆情导控。乡宣传、公安、综治等部门,要强化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严控负面舆情发酵。严格落实案件处置、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健全维稳工作机制,紧盯重要节点、重点群体、重点区域,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引导集资参与人依法表达诉求,坚持阳光办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专项行动透明度和处置公信力,争取赢得投资人和社会各界广泛支持。注重疏堵并举,对利益受损的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加强人文关怀和必要救助,做到法理情相统一。严防网上网下串联、跨省进京集访和个人极端事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加强信息报送,完善行动总结。请各村、乡直相关单位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动态信息、典型经验等信息材料,财政所将以适当方式推广交流好经验、好做法,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年度财政工作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按时做好有关材料报送工作,20248月底前,由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报送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机制及联络员信息,每半年报送一次专项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202510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相关表格数据请一并报送。如遇重大风险、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请第一时间报告。

 

附件:1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协调处置工作专班 

 

 

附件1

 

六安市裕安区青山乡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协调处置工作专班

 

为我乡能及时有效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根据裕安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现成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  田文倩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汪心灵    党委副书记 政法委员

          杨霄汉    党委委员、副乡长

 员:        党政办主任

刘贤超    派出所所长

     司法所所长

     综治中心副主任

刘华斌    财政所所长

石玉坤    城南市场监管所所长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刘华斌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刘旭、娄家成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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