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六安市裕安区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沿用)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稻谷补贴实施方案》(财农〔2018〕1115号)、《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295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 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3〕44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我区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为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2023年国家在稻谷主产区继续实施稻谷补贴政策,以切实保持优势产区稻谷收益基本稳定,保持我国稻谷生产基本稳定。
裕安是稻谷生产主产区,面积大、地域广、涉及农户(大户)多。各乡镇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稻谷补贴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细化操作程序,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基础资料管理。
二、主要政策
稻谷补贴由稻谷生产者补贴和种植结构调整补贴两部分组成,2023年省财政下达我区稻谷补贴总额为3392万元。按照《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文件精神,原则上稻谷生产者补贴占90%、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占10%。
(一)稻谷生产者补贴。安排3052.8万元用于稻谷生产者补贴(占资金总额90%)。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种植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稻谷实际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为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各地应将稻谷补贴申报对象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作为是否享受、享受多少的重要依据)。
2.补贴依据。该补贴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稻谷规模生产者,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
3.补贴标准。依据当年安排的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及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且全区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4.补贴兑付。利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等工作基础,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杜绝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准确兑付,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5. 时间节点。7月19日前完成基础信息上报(附件1、2、3(电子版+纸质2份)),7月30日前完成惠农系统造册上传,8月5日前完成资金打卡发放。
(二)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安排339.2万元,用于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占资金总额10%),其中切块100万元用于再生稻、双季稻种植补贴(再生稻及双季稻补贴统计时间、补贴标准及统计表格另行通知)。
1.补贴对象。本区范围内实际从事稻谷生产的规模经营主体(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补贴内容。①支持适度规模种植(原则上100亩及以上),补贴面积以规模种植中的优质订单面积为准;②开展绿色优质稻谷生产(品牌建设)等,如有多项补贴,以单项最高面积计算(本着面积不重合的原则)。优先支持已划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注:适度规模种植及绿色优质稻谷生产(品牌建设)等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水稻生产订单合同+绿色或有机认证证书+稻虾综合种养+优质水稻凭证等相关佐证资料(资料复印件加盖农管站公章报区农业农村局业务股,原件留存乡镇农管站备查)。③支持再生稻、双季稻生产。
3.补贴标准。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标准:依据各乡镇审核后补贴面积,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测算具体补贴标准。另再生稻、双季稻补贴以申报审核验收后的实际面积测算补贴标准。
4.补贴兑付。适度规模种植、绿色优质稻谷生产(品牌建设)补贴资金实行申报、审批制,杜绝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准确兑付,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5. 时间节点。8月5日前上报申报资料及汇总表,8月20日前完成资金拨付。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具体负责稻谷补贴实施工作,区财政、发改(粮食)、农业、统计等部门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相应成立组织,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负责组织申报、公示、核实本地稻谷生产者分户补贴面积、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有关数据,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供补贴基础数据和发放清册。区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补贴清册及电子档进行审核,编报汇总表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测算、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发展改革(粮食)部门负责本地稻谷生产成本收益、市场价格监测及引导本地多元化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工作。
(三)加强政策解读。吃透政策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一封信、宣传册以及干部走村入户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切实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稻谷生产经营主体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掌握补贴政策要点,赢取各方理解和支持,提高补贴对象满意度。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补贴信息档案,充分利用已有基础,建立并完善补贴信息档案;落实稻谷补贴公示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加强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确保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强化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发放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实施稻谷补贴政策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年度绩效管理与目标实现情况等。
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六安市裕安区统计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