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青山乡2023年生态环境环保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2 16:56 信息来源:裕安区青山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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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切实提升我乡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青山。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主线,全面改善乡容乡貌。提高全乡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区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本方案由乡党政办根据区有关文件精神及乡主要领导指示4月25日进行起草, 并于428日至528日同步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到5月28日意见反馈日期,未收到反馈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后,最终在5月29日形成本级的工作实施方案。党政办正式行文,下发至各村(居)及乡属各相关部门。

 

四、工作目标

秉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将环境整治与保护工作相结合。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美丽青山。

五、主要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该乡多次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会议,并开展观摩评议活动,通过现场观摩评比晒成绩、找差距、补短板。同时,村“两委”成员带头,广泛动员党员、志愿者、群众对所辖区域道路沿线、河塘沟渠、庄前屋后、农户庭院、卫生改厕、垃圾清运等进行“拉网式”清理,确保人居环境整治无死角、无盲区

加强宣传动员。该乡以党委领导班子牵头动员,号召全体乡村干部投身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采取线上微信群转发,线下村部广播、发放<敏感词>等相结合的方式,干部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引导村民增强文明意识,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理念深入人心。

加强督查通报。该乡组织相关人员形成考评组,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工作模式入户查看卫生情况,对督查的问题建立台账,形成督查通报,并明确责任人,限期销号整改,同时纳入村级月考核,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的予以嘉奖。

六、创新举措

划分“责任田”,抓实环境整治。成立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整合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明确包抓责任人负责网格内公共区域、农户院落环境的常态化监督管理,突出群众主体,强化村民自治,引导村民自觉管护环境,激发群众“户户行动、人人参与”的干劲,树立文明新风。

亮晒“美成绩”,激发工作动能。青山乡组织2个督查组,重点围绕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环境卫生,每月对全乡17个村开展全覆盖督察,根据督察结果晾晒排名,排名作为兑现各村经费奖惩的重要依据,在全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让大家学有榜样、做有遵循、赶有目标。

开展“回头看”,清单整改销号。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交办,各村根据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整改台账,逐个整改销号,整改措施落实落细,用心用情用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大提升。

七、保障措施

1.将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计入村干部“5+N”绩效考核内容,按季度兑现奖惩。

2.多部门联合执法,确保相关部门发挥其工作职能,坚决打击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通报典型案件,共创保护环境良好氛围。

解读机关:青山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青山乡电子政务办公室  李杰

联系电话:0564-28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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