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青山乡2023年生态环境环保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11:18 信息来源:裕安区青山乡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各村,各办、站、所、中心:

现将《青山乡2023年生态环境环保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青山乡2023年生态环境环保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推进我乡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提升我乡生态环境质量和保护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统筹抓好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打造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青山。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全民参与”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党委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响应,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共建和谐社会,共享发展成果。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机制要求。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责任人负责属地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落实,以“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分级负责。

(三)坚持“正面引导、反面警示”。

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在全乡范围内大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结合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消极应付、落实不力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和通报,依法依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三、主要任务

(一)强力实施秸秆禁烧,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通过广播、倡议书、承诺书、通告、标语、宣传车、手机短信、科技培训平台等方式加大宣传,向群众讲解焚烧秸秆对环境带来的严重危害,告知相关处罚规定。倡导移风易俗,杜绝因上坟造成秸秆焚烧现象。组织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二是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区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党员包户”五连包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格局。各村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值守点、组织流动哨,充分发挥蓝天卫士和护林员作用,落实巡查责任。鼓励党员、村民代表积极参与,签订责任书和农户禁烧承诺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村民代表的表率作用。三是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坚持把秸秆离田作为综合利用主攻方向,农机收割留茬高度严控在15厘米以下,积极引导群众多渠道利用秸秆资源,大力扶持和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技术。优先扶持牛、羊养殖产业发展,大力推广秸秆青贮、玉米全株青贮和全混合日粮饲喂等技术,实现秸秆饲料化;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实现秸秆燃料化;鼓励将秸秆收储、运输、提供给电厂作燃料,利用秸秆生产草绳等草制品,实现秸秆市场化。

(二)狠抓水污染防治,扎实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打好碧水保卫战。

严格按照六安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要求,加强水源保护区监管。一是要加强对油类、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监管,防止通过地表水流入水源保护区。二是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大巡查力度,严禁河道沿岸从事养殖及工业生产活动,严禁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矿渣废料、建筑废料等,严禁向河道内排放生活污水。三是要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和提升改造,对已建成的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乡、村要加强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定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散乱污”企业排查,坚决扫除环保盲区。

一是加大对农业面源监管,强化畜禽养殖企业监督管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二是加大对“散乱污”企业及小作坊排查,存在环保问题的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并建立整治台账,做到底数清,措施明。定期对“散乱污”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四)抓好督查问题和信访反馈问题整改,精准谋划环保项目。

一是抓好问题整改,对中央、省、市、区环保督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群众信访件反馈问题,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经办人,涉及站、所负责人和村书记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了解、拿出措施,限期整改落实。二是把控环保项目申报和实施,结合青山乡实际,因地制宜谋划环保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善青山生态环境状况。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时纳入村干部“5+N”绩效考核内容,按季度兑现奖惩。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指导、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及辖区内企业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完善执法机制。定期和城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大气污染、导致财产损失、引发安全事故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典型案件,营造强大的警示教育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1.青山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

2.青山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表

3.青山乡环境保护工作乡联系村干部安排表

附件1:

青山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

为了进一步做好青山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研究现调整青山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天虹(党委书记)

田文倩(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唐邦青(人大主席)

李冬生(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委主任)

汪心灵(党委副书记)

杨霄汉(党委委员、副乡长)

徐登祥(副乡长)

胡征发(副乡长)

杨童波(党委统战委员、人武部长)

盛  洁(党委政法、宣传委员)

陈  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梁连焕(副乡长)

李春桃(人大副主席、党政办主任)

汪珺娴(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钟爱民(林业站站长)

邹怀国(农管站站长)

闫正海(建设所所长)

刘贤超(派出所所长)    

范  凯(司法所所长)

周希胜(财政所所长)

李小成(文广站站长)

江守祺(应急管理所所长)

武光明(城管中队中队长)

周  余(人社所所长)

罗  勇(环保办工作人员)

严  丽(组织办工作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严丽同志为成员。

 

 

附件2:

青山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分工表

领导

责任单位

领导责任

魏天虹

 

对全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田文倩

 

对全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唐邦青

党政办、中心校、环保办

具体负责全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李冬生

组织办、乡村振兴工作站、民宗办、三老办、计生办、改厕服务中心、团委、妇联、工会、卫生院

组织办、乡村振兴工作站、民宗办、三老办、计生办、改厕服务中心、团委、妇联、工会、卫生院等行业环保工作

汪心灵

人武部、经济发展办、派出所、司法所、城管中队

人武部、经济发展办、派出所、司法所、城管中队等行业环保工作

杨霄汉

农管站、农综站、财政所、统计站、砂管站

农管站、农综站、财政所、统计站、砂管站等行业环保工作

徐登祥

社会事务办、残联、人社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供电所、电信所

社会事务办、残联、人社所、退役军人服务站、供电所、电信所等行业环保工作

胡征发

应急所

应急所环保工作

杨童波

宗教场所

宗教场所环保工作

盛  洁

文广站

砂石站等行业环保工作

陈  刚

乡纪委

负责全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察

梁连焕

建设所、国土所、林业站、项目办、美丽办、畅通办、库区办

建设所、国土所、林业站、项目办、美丽办、畅通办、库区办等保工作

汪珺娴

工会

工会环保工作

 

附件3:

青山乡环境保护工作乡联系村干部安排表

村别

乡联系村干部

土门店村

杨霄汉

戚塘村

徐登祥

黄大桥村

汪珺娴

八字岗村

李春桃

宋岗村

汪心灵

段岭村

周  余

芮草洼村

闫正海

红桥村

李冬生

青山村

陈  刚

西岗村

盛  洁

营桥村

唐邦青

铜山村

胡征发

魏庵村

杨童波

兴隆村

钟爱民

杨湾村

梁连焕

望江村

范  凯

孙堰村

翁兆勇

标签: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