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在全乡广大党员中开展“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先锋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4 08:50 信息来源:裕安区青山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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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措施对比发生的变化及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弘扬大别山精神,巩固拓展“‘五问’六安一一奋勇争先大讨论”活动成果,激励全乡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努力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青山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认真学习郑栅洁书记在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市委“撸起袖子、甩开膀子,奋力奔跑赶超路”的行动号召,紧扣服务中心大局,以健全富有生机活力、精准高效的党员岗位责任动态管理机制为手段,激励全镇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信念、践行宗旨、狠抓落实、奋勇争先,推动形成“人人争当先锋、事事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开展“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先锋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经征求各党支部意见以及面向社会征询意见后,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确定工作目标,改进工作方法,最终起草印发。

四、工作目标

切实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严肃性、针对性、有效性,力争每名共产党员都能参与到行动中来,使党的肌体每一个细胞都充满活力。坚持分类精准施策,突出实效导向,避免形式主义,充分发挥基层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实实在在、党员认可度高的工作模式。

五、主要任务

通知号召全乡党员干部要在以下五个工作领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奋勇争先:一是争当信念坚定的先锋;二是争当为民服务的先锋;三是争当爱岗敬业的先锋;四是争当作风严实的先锋;五是争当成绩突出的先锋。

六、重要举措

(一)村党组织,要突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二)乡党委和乡直各单位,要突出为群众办实事。

(三)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要突出促健康发展。

七、保障措施

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带头干,以身作则推动落实。把开展“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先锋行动与深入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及“四个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将把“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先锋行动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解读机关:青山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青山乡电子政务办公室  李杰

联系电话:0564-2891008

地址:裕安区青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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