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顺河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1 09:57 信息来源:裕安区顺河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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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办〔2023〕35号

 

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将《顺河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裕安区顺河镇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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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切实做好2023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秸秆禁烧工作安排部署,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和能源化利用,强化联动机制、严格禁烧举措、遏制露天焚烧现象,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反弹,力争不出现环保部及省卫星遥感通报火点,确保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大喇叭、悬挂张贴条幅、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手机微信群、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多层次、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切实提高农户秸秆禁烧的思想认识。同时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二)实施包保责任制。秸秆禁烧期间,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工作包保制度,严格网格化管理,实行镇联村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组干部网格员包户包地块,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网格化管理要求。镇、村包保人员要全天候在岗在位,深入田间地头巡查,尤其在重点时期、时段做到秸秆、落叶、垃圾、荒草露天焚烧的管控

(三)加强打捆离田和秸秆还田管理。积极推动秸秆打捆离田作业,无法打捆离田的秸秆要进行机械化粉碎还田,再进行机械化整地。对于秸秆打捆离田的,要把住低茬收割关,确保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对于秸秆直接还田地块,要确保收割后秸秆及时粉碎深耕、旋耕还田,不留焚烧隐患。对于存在焚烧隐患地块,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粉碎还田、离田集中存储等措施,消除焚烧秸秆隐患。

(四)严格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原则,村党支部书记是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禁烧工作负总责,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将公益性岗位、护林员利用起来,明确各网格包保区域和包保人员,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禁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五)强化应急处置。镇成立两个应急处置分队(名单见附件),配备消防车、消防器材及应急车辆,在重点时期、时段由一个分队携带灭火器材到各村巡查,另一分队在镇待命,一旦出现火情,由党政办值班人员负责通知应急处置分队,应急处置分队队员5分钟内要在政府西边消防器材库门口集合完毕。各行政村要以自然村为单位组建应急分队,随时处置因秸秆禁烧引发的突发事件。每个村的应急分队由5至7人组成。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应配备不低于两台应急旋耕机,旋耕机机手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一旦接到火情信息随时工作。同时各村要配备灭火器、水桶等应急设备。

(六)严惩恶意行为。派出所要与各村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加大打击力度。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快速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度。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切实履行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村的目标绩效考核,2023年度将对镇巡查发现、上级通报火点实行记账,镇巡查发现火点后,由巡查人员使用水印相机拍摄并传至农管站记录,上级通报火点由工作人员核实后分类记录,镇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进行季度考核。同时对我镇造成负面影响的火点,将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做好经费保障。镇村应保障禁烧宣传、应急处置及火点现场核查等相关禁烧工作经费。

 

附件:1.顺河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顺河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

 

     长:刘伯杨(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王列久(副镇长)

   长:窦晓路(党委副书记)

 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家宝(副镇长)

王冠男(副镇长)

姚晓波(党委宣传委员)

 宁(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丁美聪(党委组织委员)

                  张晓月(人大副主席)

     员:董功兵(派出所所长)

张朝平(环保中队队长)

    骆磊磊(城管中队队长

王孝传(应急所所长)

董德生(财政所所长)

陈小芳(计生办主任)

邓先虎(司法所所长)

杨庆龙(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王庆圣(农综站站长)

荣维新(建设所所长)

万胜民(人社所所长)

周习文(国土所副所长)

代红波(党政办副主任)

缪诗玮(农管站站长)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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