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顺河镇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 15:21 信息来源:裕安区顺河镇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顺办〔2022〕18号

各村居,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顺河镇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顺河镇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裕安区社会救助领域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的通知》(裕民政〔2021〕37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顺河镇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工作,努力促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政策在改革中彰显成效,做到集体评审、共同参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部门职能和工作职责,不断加强监督、制约,确保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科学、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推进。现结合顺河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署,持续提高社会救助领域审核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公开化水平,助推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公平、高效、便捷,让社会救助政策更加精准的惠及困难群体,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规范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的审批程序,成立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民政、扶贫、财政等部门及村(居)负责人、包村干部为成员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工作组,集体评审、共同参与。(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联审联批范围

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等

程序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村级申报。各村通过村两委主动发现困难家庭或群众自行申请,由申请人填写相应救助申报表格,提供救助所需相关佐证资料,经财产审核一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民政办。

(二)入户调查。镇纪委、财政、人社、民政等工作人员和申请对象所在村的包村干部、村书记,根据村上报的救助对象花名册,持申报资料和经济状况核查报告入户调查,就家庭状况、子女及共同生活成员的经济收入情况、经济状况核查报告中的预警问题等方面开展调查,填写调查记录,形成调查结论。调查采取入户、电话、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支出推算、村两委介绍等形式进行,听取多方意见,并向村两委反馈调查结果。

民主评议入户调查后,由镇民政办与村居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小组由镇工作人员、包村干部、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政专干、村民组长、熟悉申请人家庭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9至11人组成,评议结束后在村公示7天,即二榜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镇民政办工作人员负责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并在10个工作日提出审批意见)

联审联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村上报镇民政办。镇召开联审联批小组会议研究。参会人员为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组全体成员和申报对象所在村书记和包村干部。具体步骤有:1学习救助相关政策文件;2由民政办具体经办人员分户介绍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情况3进行讨论;4确定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审批;5领导组组长总结发言;6最后形成会议记录,审批人员签字,存档

时间安排每年确定369、12月的1-5日为固定的联审联批会议时间其他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召开联审联批会议由民政办提出申请,报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召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能有效解决区、镇两级社会救助工作权责不一问题,全面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度和审批实效,镇直相关部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和管理工作,明确操作程序和工作职责,确保联审联批工作落实落细。

(二)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做好权限下放的落实工作,不断完善工作举措。要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利用村务宣传栏、宣传资料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强化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确保群众真正了解这些惠民政策,知晓申报流程。

(三)严格纪律监督。要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格程序的原则,严禁违规操作。完善主动发现和瞄准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明确各环节工作人员职责,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对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行为将依规查处,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报请有关部门严格责任追究。

标签: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