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江家店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8 14:35 信息来源:裕安区江家店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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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办〔20237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江家店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328

 

 

 

江家店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提高江家店镇党委政府处置各种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程序,提高辖区群众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同处置、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应急长效机制,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保障工作,提高应急综合管理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二、适用范围

我镇境内可能发生的突发自然灾害(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需要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或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时,倒房重建等相关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等适用本预案)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三、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江家店镇地处裕安区西部,全镇总面积116.25平方千米,下辖13行政村1个街道居委会。全镇目前共有户籍人口4.5万人,其中五保户355低保户11281959残疾人1302在园在校生人1597人。耕地总面积9.78万亩,其中水田8.48万旱地1.3农作物面积11.1万亩,主要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农房922615613间,无危房

江家店镇2022年度财政收入完成1435.5万元招商引资完成1.14亿固定资产完成1.03亿元

2、本辖区内水库、河流、渠道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东汲河位于江家店镇东部,上游至分路口镇江堰村,下游至丁集镇贵桥村,流经东庙村、桂花村、永兴和龙门村,全程14.1公里,该河主要承担全镇泄洪排水抗旱提水灌溉功能,是我镇灌溉重要补充水源之一

西汲河位于江家店镇西部,上游至狮子岗乡资圣寺村,下游至罗集乡云水村,流经张墩村、林寨村、新沟村、华祖村和青上村,全程21.1公里,该河主要承担全镇泄洪排水抗旱提水灌溉功能,是我镇灌溉重要补充水源之一

汲东干渠穿镇而过,上游至狮子岗乡资圣寺村,下游至分路口镇殷家畈村流经张墩村、芝麻地村和东庙村,全程3.4公里,是江家店镇农业灌溉的重要水源之一,保障全镇8.3万亩耕地农业用水。

清凉寺分干渠穿镇而过,上游至汲东干渠,下游至罗集乡陈家楼村,流经张墩村、芝麻地村、华祖村、挥手村和青上村,全程16.8公里,是江家店镇农业灌溉的重要水源之一,保障全镇3.8万亩耕地农业用水。

江店支渠穿镇而过,上游至汲东干渠,下游至罗集乡椿树村,流经东庙村、桂花村、江店街道、永兴村和神树,全程22.6公里,是江家店镇农业灌溉的重要水源之一,保障全镇4.1万亩耕地农业用水。

3、本辖区内道路交通、供水、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情况:

截至2022年,在原有村级道路建设基础上,通过实施畅通工程和“四好农村路”,共建成通组项目201个,总里程213.496公里,总投资7413.43万元。

江家店镇污水处理厂一处,位于镇区中部、X010以北,日处理污水规模为6000吨在江姚路南侧设立污水提升泵站一处

挥手变电站作为江家店镇的主供电源,是镇域内中压配电网建设的主要力量,改善农村用电条件。

电信所1处,位于江姚路、江南路交叉口附近,扩建交换机容量至3万门加强镇域光纤接入网络建设。

邮政所1处,位于江姚路、江南路交叉口附近,中心村、一般村设邮政代办点。

2022年,全镇新建抗旱机井30口,渠道整治2条分别为太平支渠(街道段)、快乐田头渠,拆除重建泵站1处为同心泵站;新建水闸1座为石碑岗节制闸,清淤整治当家塘2口为何老庄塘、吴东庄塘,合计投入约883万元。

4、本辖区内工厂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镇域产业发展围绕驾训与商贸服务、生态农业与农产品深加工、新型农业和休闲旅游、新型建材与新能源四大产业类型,在空间上形成“三园四区”的结构,全镇现有工厂120

三园:现代农业示范园、新型建材产业园、返乡创业产业园。

四区:以镇区、永兴村和挥手村为主,沿X010形成驾训与商贸服务区;以青上村、太平村、神树村和龙门村等组成的生态农业与农产品深加工区;以林寨村、新沟村、华祖村等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张墩村、东庙村、芝麻地村、桂花村等组成的新型产业区。

四、灾害风险

1、灾害隐患点:主要涉及镇辖区内道路、河流农田水利设施、农房以及企业工厂的安全如发生全域灾害,需转移安置全镇14个村4.5万人,受灾面积9万亩,其中水田8万亩旱地1万亩

2、水库:21座小二型水库。

3、河流:东汲河、西汲河、汲东干渠、清凉寺分干渠、江店支渠在抗洪抢险时期需要密集关注河流水量和排量。

4、企业工厂:在冰雪天气需要关注江家店镇挥手村的安徽明派商贸有限公司、六安市正品商贸有限公司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仓库棚顶

五、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发生洪涝、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在本区域内,因灾死亡1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倒塌房屋10间以上。

六、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1.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长任总指挥,分管减灾救灾副镇长任副总指挥,镇人武部应急所财政所派出所建设所、文广站、社会事务办、供电所、中心校、水利站、卫生院、农管站、农综站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公室设在应急所,办公室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受灾村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应急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救助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职责

1)做好非常态下自然灾害的救助、救济综合协调工作。

2)分析、评估镇内灾情形势,提出对策协调落实减灾救灾等各项措施。

3)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受灾和救灾工作汇报。

4)收集、汇总、报告、评估灾害信息、灾区群众需求和救灾工作情况,通报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

5)协助、指导各村(居)开展救灾工作。

3.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

人武部: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主要担负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重点是救灾物资)等任务。必要时,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应急所: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和灾后救助救济、恢复重建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工作。

财政: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

建设所:负责协助应急所联合摸排辖区倒房台账以及灾后房屋重建工作。

广站: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社会捐助等工作

供电所:指导灾后电力供应恢复工作。

中心校:帮助灾后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助做好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水利站: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指导全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实施调度,负责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卫生院:参加灾区救灾救助、负责抢救伤病员;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开展传染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监督测,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扩散和蔓延。

农管站:负责统计镇辖区农作物、农田设施受灾情况并及时将数据提供给应急所上报;负责农业方面灾后恢复、补种,减少农户农业损失。

林业站: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邮政、移动、电信:负责组织协调灾区邮政通信的恢复重建工作。

七、应急准备

1.人力准备。完善灾害应急队伍建设,提高队伍人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培育、发展各级志愿者队伍。

2.物质准备。与本辖区内主要生活用品销售商建立应急供货协议,当应急救助物资不足时,向上级申请调拨。

3.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本辖区内共有避灾点15处,可集中安置灾民2000人;卫生院(含村卫生室14个,可紧急救治60人。

4.救灾装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5.宣传、培训和演练。镇应急所、文广站应组织开展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应急广播、电话、微信等各种形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人武部根据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开展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相关单位根据各灾害种类的特点参与或自行组织培训和演练。

八、灾害预警

1)根据水利、地质灾害、林业、森林火险、有害生物灾害、农作物病虫害草鼠害、动物疫情等部门预警预报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全传达预警预报。

2)应急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村(居)和人口数量及时提出灾情评估意见,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和通报。

3)镇直各相关单位和各村应根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预警预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九、信息报送

镇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汇总灾害信息,应主动及时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

十、应急响应

1.基本要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灾害发生后,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救灾、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2.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定三个响应等级。

Ⅰ级响应

A.启动条件

a.在我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2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200人以上;

3)倒塌房屋50间以上。

b.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B.响应措施

1)由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人主持会商,镇直各相关单位参加,对救灾事项作出部署安排

2)由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指导救灾工作。

3)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救灾有关工作:各村(居)灾害发生信息1小时内,向政府报告,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提出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建议报政府,镇政府同时向应急局争取支持;配合交通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开展全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协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决定相关成员单位每日12时前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灾情况。

Ⅱ级响应

A.启动条件

a.在我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3)倒塌房屋20间以上50间以下。

b.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B.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商,分析受灾村(居)形势,落实对受灾村(居)的救灾措施;向上级政府报告受灾救灾情况。

1)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救灾联合工作组前往受灾村(居)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村级的救助能力和受灾村(居)群众需求,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2)根据受灾的实际情况,灾情发生12小时内商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报政府审批且及时下拨到受灾村(居),同时向上级报告争取支持;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并完成向受灾村(居)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配合交通等部门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监督村级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随时落实上级和党委政府紧急救助工作指示。

3)每1小时与受灾村联系一次,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灾害发生的信息后1小时内报送应急局

4)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根据《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全性救灾捐赠活动;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定期把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Ⅲ级响应

A.启动条件

a.在我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紧急转移安置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倒塌房屋10间以上,20间以下。

b.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B.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商,分析受灾村(居)形势,研究落实对受灾村(居)的救灾支持措施;向上级政府报告受灾救灾情况

1)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救灾联合工作组前往受灾村(居)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村级的救助能力和灾区群众需求,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2)根据受灾的实际情况,灾情发生12小时内商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报政府审批且及时下拨到受灾村(居),同时向上级报告争取支持;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并完成向受灾村(居)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配合交通等部门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监督村级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随时落实上级和党委政府紧急救助工作指示。

3)每2小时与受灾村联系一次,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灾害发生的信息后1小时内报送应急局同时向政府报告争取支持按程序及时对外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

4)不定期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公布接受捐赠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布灾情和受灾村(居)需求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定期把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1)应急所每年9月下旬开始调查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

2)应急所组织镇直有关单位前往受灾村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制定救助工作方案。

3)根据的申请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应急所提出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分配方案,经政府同意后下拨,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4)向社会公布各村救灾款下拨进度,确保救济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户。

5)通过开展社会捐助、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问题。

2.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应急所建设所、国土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各村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应急所在灾情稳定后7日内将全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应急局。

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3)应急所定期通报各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适时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4)卫生院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受灾村(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疫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5)中小学、财政、农业、卫生、文化等部门组织做好灾区学校、卫生室等公益设施及水利、电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十二、附则

1.本预案由应急所负责起草。各村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本预案自20232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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