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6-03-25 16:42 信息来源:裕安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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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文件依据

    (1)《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

    (2)《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

    (3)《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7]58号)  

    2.政策对象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3.补贴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350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4.申请条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5.申请材料:《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卡复印件、上年度个人缴费明细

    6.办理流程

    (1经认定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于每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公布后,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系统注册,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地社区(村);

    (2社区(村)登录系统受理,并对申请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预审,并做反馈意见。(符合条件的人员七个工作日向户口所在地提供书面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反馈不符合原因);

    (3街道进入系统初审汇总后提交到各县区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

    (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录系统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县区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采用资金直补方式,实行银行打卡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7.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基层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或人社窗口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

    10.咨询电话0564-3313213

    11.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权利,享受政策;义务,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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