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江家店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 08:35 信息来源:裕安区江家店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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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3

 

 

  

各村(街),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江家店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122

 

 

江家店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2019年“12.4”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和2020年“7.8”四川省广汉市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爆炸事故教训,落实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要求,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打防结合”的方针,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打非”机制和队伍建设,强化部门配合,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犯罪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药物原料等行为;

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5、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6、经营企业超量存储、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成品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1125日)

1、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2、充分利用工作群、宣传台、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让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3、向各村街发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  集中行动阶段(2021126-410日)

1、属地自查和排查。各村街以辖区为排查范围,全面排查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行为,做到不漏组、不漏户、不漏人,尤其是对废弃房屋、出租房屋、闲置厂房、偏僻住户和长期从事或者有组织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户进行重点排查,防止利用闲置厂房、库房和闲置民房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存储活动。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存储及查出的非法运输行为,及时上报镇直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2、镇级检查。开展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的全面执法检查、抽查。由镇应急所、派出所、城管中队、畅通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登记注册的零售店逐一检查,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应急管理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要求,发现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和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上报区“打非”领导组进行高限惩处,该撤销许可的要撤销许可,该实施经济处罚的要实施经济处罚,该停业整顿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阶段  总结提升阶段(2021411-4月底)

1、对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找准原因,制定对策,着力构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

2、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将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常态抓、抓常态,确保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巩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街要深刻吸取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打非”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打非”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打非”工作组织领导,夯实各村街包保责任,狠抓工作措施落实,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综合整治。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检查的通知》(裕应急函〔202034号)文件要求,镇派出所、应急所、市场监管、城管中队和畅通办等部门要认真履责,统筹配合,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经营和非法运输行为。

(三)完善措施,细化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镇村签订“打非”责任组,把各项任务和责任压实到村街、到部门和到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度;凡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到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不力,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倒查问责,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失职、渎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工作群、宣传台、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典型事例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制度,及时核查群众举报的线索和案件,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关于印发江家店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江办[2021]13号关于印发江家店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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