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西河口乡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3 08:46 信息来源:裕安区西河口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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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2021〕57号

各村(居),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西河口乡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西河口乡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整治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建立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处置新增违法行为机制,做好“源头防控”,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识再深化、站位再提高、思想再统一,真正从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会议、横幅、LED显示屏、音频、短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保障农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要求,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宣传效果。

三、建立网格化巡查

分管乡长任乡网格长,自然资源管理中心所、乡农管站、乡建设所、乡农综站、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为乡网格员,网格员单位按职责责任到人,统筹监管,每月对县乡道两侧和集镇周边巡查一次。各村村委会主任任村网格长、第一责任人,包组村干部为网格员、直接责任人,每半月巡查一次。开展巡查时要有记录,发现苗头或倾向性问题,及时宣传引导制止,并及时报告村网格长,对不听制止或一时难以整改的,当日及时向乡政府报告,由分管乡长及时安排相关部门现场调查,依法处置。

四、严明奖惩措施

对乱占耕地建房按照“既处理事也处理人”的原则,村网格员巡查发现后制止不了又在当日上报的免于处罚。村网格员未发现上报被乡巡查或卫片执法发现的,由乡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发现一例扣村网格长绩效工资500元,扣村网格员绩效工资300元,每季度通报一次。对在年度内无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给予村网格长奖励1000元;对乱占耕地建房整改不到位,给予村网格长,网格员党纪处分。对乡级网格员单位因工作把关不严,造成乱占耕地建房违法事实,给予网格员及单位直接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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