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西河口乡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9 09:50 信息来源:裕安区西河口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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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2020〕69号 

 

村(居),乡直各单位:

现将《西河口乡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西河口乡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考核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强化对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管理考核,根据《裕安区农村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方案》《裕安区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和中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考核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建立级对村居的考核、乡镇对保洁公司的考核以及村(居)对保洁公司的日常考核实时监督的级管理考核体系。

(一)联合考核工作组管理考核职责

乡建设所乡农管站文明办联合设立的考核工作组,是全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考核的组织,负责对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进行管理考核;负责对保洁公司的环卫工作现场作业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和总体协调管理工作。

(二)村(居)日常考核实时监督职责

村(居)是本辖区农村环卫一体化管理考核责任单位,负责对辖区内保洁公司作业区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管理,也是辖区内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的具体管理单位,负责对辖区内保洁公司环卫工作现场作业质量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保洁情况和问题信息。村对现场作业质量的监督纳入乡镇对保洁公司作业区的考核成绩。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一)联合考核工作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按照《西河口乡农村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作业质量要求》(附件1)、《西河口乡农村环卫一体化村(居)履行职责考核评分表》(附件2)对村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现场作业质量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村(居)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村(居)按照《西河口乡农村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作业质量要求》(附件1)、《西河口乡农村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考核评分表》(附件3)对保洁公司环卫工作现场的作业质量进行考核监督

三、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考核采取联合考核工作组每月定期考核、抽查考核和村(居)日常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核方式

1.联合考核工作组对村(居)考核

联合考核工作组对各村(居)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每月考核不少于1次,每次考核抽查样本村民组应占总村民组数的10-15%,数量不少于1个(具体数量由考核工作组结合实际确定)。同时,将对村(居)考核中的作业质量考核成绩纳入保洁公司成绩,占保洁公司月考核成绩的70%;

2.村(居)对保洁公司考核

村(居)负责对辖区保洁公司作业区作业质量进行日常考核,并做好实时监督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保洁情况和问题信息。对保洁公司作业区应全面考核,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考核应覆盖所有村民组(河道、水面)。对于发现的问题,现场向保洁公司下达整改意见,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并按时限要求复核整改情况;对未按要求整改的,按照考核标准双倍扣分。村(居)对清扫保洁作业质量的考核成绩占保洁公司月考核成绩30%。

(二)计分办法

1.月考核成绩

(1)村(居)考核成绩由联合考核工作组按照《西河口乡农村环卫一体化村(居)履行职责考核评分表》的实际得分每月一汇总,每月一排名(可根据政府工作需要进行公示或通报)。

(2)保洁公司考核成绩由各村(居)于次月7日前加盖公章,书面报联合考核工作组,由联合考核工作组核算汇总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保洁公司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

分值计算方式为:保洁公司每月成绩=村(居)对保洁公司月考核平均得分×30%+乡镇村(居)考核中的作业质量考核成绩平均得分×70%。

注:村(居)对保洁公司月考核平均得分为所有村(居)对保洁公司月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乡镇村(居)考核中的作业质量考核成绩满分为80分。

2.年度考核成绩

村(居)环卫一体化年度考核成绩为十二个月平均得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村(居)的考核结果运用

联合考核工作组对村(居)的考核成绩每月进行排名(可根据政府工作需要进行公示或通报)。对于连续2个月排名后两位的村(居),可进行全通报,由乡分管领导约谈该村(居)负责人;对于连续3个月排名后三位的村(居),可由乡主要领导约谈该村(居)主要负责人;对于一年内累计5个月排名后三位的村(居),可建议取消年度先进评先评优资格,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的环卫项目可不予得分(以乡党委政府确定的综合目标考核政策为准)。

联合考核工作组可提请乡党委政府优先考虑年度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村(居)或管理人员参评先进评先评优荣誉,建议乡党委政府在人居环境类兑付专项经费分配时予以倾斜,或在村(居)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酌情加分(以乡党委政府确定的综合目标考核政策为准)。

村(居)应当参照上述奖惩措施,结合本实际,制定村(居)对环卫一体化工作及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奖惩机制。

(二)对保洁公司的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月考核结果拨付保洁公司费用,实行服务费累进扣罚法:每月考核得分85分(含)(满分10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当月服务费;每月考核得分低于85分且大于等于80分的部分,每扣1分扣罚当月服务费的0.15%;每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且大于等于70分的部分,每扣1分扣罚当月服务费的0.5%;每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且大于等于60分的部分,每扣1分扣罚当月服务费的1%;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暂停支付所有服务费用,经警告仍不实质性整改的,政府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项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经警告实质性整改完成的,政府方最多按60分支付当期所有服务费用。

计算示例:若保洁公司得分65分,则扣罚当月服务费的比例为(85-80)×0.15%+(80-70)×0.5%+(70-65)×1%=10.75%。

(三)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经联合考核工作组审核认定,对保洁公司月考核成绩一年中连续3个月或累计4个月低于70分,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如严重环境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群体事件等),政府方有权上报上级部门启动解除合同程序。

五、其他

政府方可根据保洁效果,向保洁公司提出最低垃圾收集量指标(作业范围内总计量),原则上指标值在6万吨/年~12万吨/年区间内的,政府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低于政府方设定垃圾量指标值的,如无其他客观原因,视为项目公司绩效考核不达标,政府方可按照实际垃圾收集量与设定指标值的偏离率,在已经评分考核累进扣费的基础上,同比例再行扣减项目公司服务费;若未来当地生活垃圾实际产生量超出12万吨/年,双方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另行协商或另行追加采购。

六、管理考核领导机构

为加强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全乡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组(附件4),统筹推进环卫一体化进程,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同时确立乡村两级环卫一体化工作监督管理网格化体系,双向合力,实时监管,推进该项工作更好更快实施。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乡建设所,确定乡环卫工作分管领导作为乡级环卫一体化监督管理员,领导组办公室主任作为乡级环卫一体化监督宣传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政策衔接,切实履行职责。各村(居)主任作为村级环卫工作监督协管员,负责本村环卫工作推进落实,村(居)文书作为村级环卫工作监督信息员,协助本村环卫工作开展,并做好统计汇总、信息上报、整改反馈和资料收集等业务工作,同时各村要建立健全工作包保机制,将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高效深入开展。

 

 

 

 

附件 1

西河口乡农村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作业质量要求

 

(一)集镇区域作业质量要求

1.乡镇驻地及主要集镇区域干净、整洁,达到“五净”、“五无”。即:路面净、路沿台阶净、排水口净、人行道路面净、墙根净;无垃圾杂物、无污泥秽水、无粪土、无砖瓦石块、无粉尘烟尘。

2.乡镇驻地及主要集镇主要街道要每天普扫和洒水或冲洗(不适宜机扫、洒水气候影响因素除外);灰粉尘严重要视情况相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

3.公园(广场)、绿地(道路绿化带)内无积存垃圾、无砖瓦石块、无堆积杂物、无漂浮物。

4.集贸市场、公厕及周边卫生整洁,无垃圾。

5.道路两侧建筑物沿街立面和依附道路的线(灯)杆、路牌(指示牌)、灯箱、公交站亭、交通护栏等市政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无小广告、无破损残旧条横幅;绿化树木无垃圾、挂物。

6.河道(沟渠、坑塘)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水面垃圾当日清除,及时转运;河道坡岸、桥头无垃圾。河道两岸绿化范围内应保持干净、无垃圾;河流沿岸无树挂垃圾。

7.保洁区域内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将垃圾扫入或倒入下水口、道路、绿地、河道等处,必须入箱入桶,严禁私自填埋或焚烧生活垃圾。

8.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桶、收集车、深埋桶)完好、无损坏,外体干净;垃圾无外溢、无臭味,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抛撒、无污水和散存垃圾。

9、零星建筑垃圾单独运送至指定的消纳场所,无生活垃圾掺杂。

(二)村居作业质量要求

1.村道路、入组路、机耕路干净、整洁,路面净、便道净、墙根净、绿化带净、排水明沟净,无垃圾、无粪便。

2.居民住户、学校、村部、医疗卫生等单位周边无垃圾。

3.村内田野、广场、绿地、集贸市场、公厕及周边卫生整洁,无垃圾。

4.村内建筑物临街立面、线(灯)杆、路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公共设施无小广告;破旧残广告(条横幅)及时清理;村内道路旁树木无树挂垃圾。

5.村庄保洁范围内河道、沟渠、坑塘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水面垃圾当日清除,及时转运;河沟、沟渠、坑塘等坡岸(面)、桥头无垃圾。

6.保洁区域清扫保洁到位,无卫生死角;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3 小时;不得将垃圾扫入或倒入排水沟、道路、绿地、河道(坑塘、沟渠)等处,必须入箱入桶,严禁私自填埋或焚烧垃圾。

7.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桶、深埋桶、收集车)完好、无损坏,外体干净;垃圾无外溢、无臭味,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抛撒、无污水和散存垃圾。

8、建筑垃圾单独运送至指定的消纳场所,无生活垃圾掺杂。

(三)村居连接路保洁作业质量要求

1.路面干净,无垃圾、无抛洒建筑垃圾、无砖瓦石块、无粪便污物、无成片粉尘灰尘。

2.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路边、沟边、田边、塘边、河边无垃圾,水面无漂浮垃圾,道路两侧树木(绿化带)无树挂垃圾。

3.道路两侧排水沟无垃圾,畅通无杂物。

(四)水域作业质量要求

1.水域范围内水面、弯道、库首库尾以及水库边角地带无连片白色垃圾等漂浮物。

2.水域范围内无塑料制品、皮革、衣物、鞋帽等零星白色垃圾漂浮物。

3.库区码头、绿地、景观带、公共场地(设施)等干净整洁,无垃圾。

(五)清扫保洁文明作业要求

1.村居按不低于每300-500人配备一名专职保洁员的标准配备环卫保洁员;清扫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并有明显的所属单位标志,服装有反光安全标志。

2.清扫保洁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到位,不得擅自离(脱)岗,不得聚集闲谈,不得无故与人争执。

3.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应控制扬尘,车辆要靠边停放,不得妨碍交通通行,清扫积水时注意不使污水飞溅过往行人。

4.清扫保洁时遇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应以文明、礼貌用语提醒劝阻。

5.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摆放整齐,每日定时擦洗,并保证无残缺、破损,外体干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周围应整洁,无垃圾,无污水。蝇蛆孳生季节,应及时消杀。

(六)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质量要求

1.按不低于2-3户一个垃圾桶标准配备垃圾容器;保洁员应将清扫收集的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深埋桶内(或收集垃圾桶内),不得乱堆乱倒,严禁私自填埋或焚烧生活垃圾。

2.禁止将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运输处理。

3.垃圾清运干净,做到日产日清。遇有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天气等可适当延长清运时间,但不得出现垃圾外溢现象。

4.收集过程中,杜绝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垃圾收集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垃圾桶及时归位,确保垃圾桶周围干净整洁,无散存垃圾和污水。

5.密闭运输,无抛、洒、滴、漏等现象,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载荷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限、超高运输。

6.清运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污垢、无外露垃圾;环卫车辆及垃圾桶应标识清晰,定期清洗,保持车体桶体干净。

7.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车辆运输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和交通拥堵区;车辆应定期保养维护,并做好行车记录。

(七)垃圾转运处理工作质量要求

1.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按手册要求完成生活垃圾进深埋桶、卸料、压缩和转运。

2.进入深埋桶内处理的垃圾应是居民生活垃圾,严禁建筑、工业、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进入转运站。

3.进入深埋桶内垃圾应及时转运,不得在桶内积存,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随处处置。垃圾转运处理中应做到密闭运输、杜绝遗撒及垃圾粘挂现象,运输途中杜绝遗撒垃圾渗沥液。

4.深埋桶周边应定时冲洗;及时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液,深埋桶作业区地面无渗沥液积存;冲洗深埋桶周边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

5.深埋桶及其周边建筑设施、绿化树木有专人管理,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不得露天堆放垃圾;周边区域环境卫生应整洁,无白色污染、无污水积存等现象。

6.配备专业清洗设备,随时清洗,确保压缩设备干净,无污垢,无吊挂垃圾;蝇蛆孳生季节,应及时消杀。

7.具有完备的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安全操作规程,上墙悬挂或张贴,并严格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满足作业要求。

8.具有完备的设备台帐、维护保养、日常运行记录和垃圾处理数量、去向的统计资料。

(八)环卫设施设备及车辆管理质量要求

1.配备的环卫设施设备和车辆满足环卫保洁工作要求,不低于政府方要求的最低标准。

2.建立环卫设施设备和车辆使用台账,实行运行记录制度。

3.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保持车况良好。

4.所有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不得乱停乱放,作业车辆每班作业后及时进行清洁。

5.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服从交通指挥,严格按车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附件 2

西河口乡农村环卫一体化村(居)履行职责考核评分表(级考核村(居)

村(居)名称: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序号

考核项目

分类项目

目标要求(100分)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实际得分

 

 

 

1

 

体制机

制建设

与管理

情况

10

分)

 

 

组织机构

有专门的协管员和信息员,有完善的监督职责要求(制度上墙),有定期相关环卫工作的村两委会议记录、上报问题报告单和上级反馈环卫问题整改单资料

 

 

5

 

每一小项不达标的,扣 1分。

 

 

日常考核

有日常监督记录,每月按职责要求进行监督打分反馈上报扣罚保洁费用有据可依。

 

5

不按规定次数考核的,每少一次扣 1 分。

 

 

 

 

 

 

 

2

 

 

 

 

 

现场作

业质量

(80分)

集镇区域

作业质量

 

 

 

 

 

参照

《裕安区农村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 和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作业质量标 准》

 

15

参照作业质量标准,环卫作

业现场保洁质量优的,得

14-15分;保洁质量较好的,

得12-14分,保洁质量一般

的,得10-12分,保洁质量

较差的,得10分以下。

 

 

村居作业质量

 

15

 

村居连接处

10

参照作业质量标准,环卫作

业现场保洁质量优的,得

9-10分;保洁质量较好的,

得8-9分,保洁质量一般

的,得7-8分,保洁质量较

差的,得7分以下。

 

清扫保洁文明作业质量

10

 

垃圾收集清运与转运作业质量

 

10

 


 

 

设施设备管理

 

10

 

 

水域作业质量

10

 

 

 

 

 

 

 

3

 

 

 

 

日常管

理(10

分)

 

宣传工作

按要求设置环保宣传公示栏,张贴宣传标语,将环境卫生与环保工作纳入村干部在村两委会学习内容。

 

5

宣传公示不达标的,每发现

一处扣0.5分,未纳入培训

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曝光、投诉处理

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被区级(含)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按次数扣分;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处理好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舆论监督,对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应进行正面引导舆论,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整改落实。

 

 

 

5

被区、市级部门通报批评或

新闻媒体曝光1次分别扣1

分、3分,被省级及以上通

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1

次扣5分;对于各级部门和

群众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

及时的,每次扣1分,扣完

为止。

 


附件 3

西河口乡农村环卫一体化作业质量考核评分表(村(居)考核保洁公司)

(一)满意度(70分)

 

村(居)名称: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考核项

分类项目(70 分)

目标要求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实际

得分

环卫作

业质量

(70分)

集镇区域作业质量

参照

《裕安区农 村环卫一体化 清扫保洁和垃 圾收集转运服 务项目作业质 量标准》

13

参照作业质量标准,环卫作业现场

保洁质量优的,得12-13分;保洁

质量较好的,得11-12分,保洁质

量一般的,得9-11分,保洁质量较

差的得9分以下

 

村居作业质量

13

 

村居连接处

10

参照作业质量标准,环卫作业现场

保洁质量优的,得9-10分;保洁质

量较好的,得8-9分,保洁质量一

般的,得7-8分,保洁质量较差的,

得7分以下。

 

清扫保洁文明作业质量

10

 

垃圾收集清运与转运作业质量

10

 

设施设备管理

7

参照作业质量标准,环卫作业现场

保洁质量优的,得6.5-7分;保洁

质量较好的,得6-6.5分,保洁质

量一般的,得5-6分,保洁质量较

差的,得5分以下。

 

水域作业质量

7

 


(二)负面清单(30分)

考核项目

负面明细(30分)

扣分值

负面清单

(30分)

1、集镇及主要干道大于10cm的可见垃圾点,每1000㎡≥8个;

 

2、村居内及道路大于10cm的可见垃圾点,每1000㎡≥12个;

 

3、路面堆积垃圾、粪便等脏物1小时内未清理;

 

4、镇区、主要集镇道路未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冲洗,出现灰尘飞扬现象;

 

5、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积有堆积垃圾超过2小时未清理;

 

6、绿化带(绿地)有明显较大白色垃圾、悬挂物;

 

7、临街及巷道墙体乱画、乱贴、牛皮廯1000m范围内每发现超过10处;

 

8、河塘沟渠水面及堤岸1000m长度范围内发现漂浮物、白色垃圾等超过10处;

 

9、垃圾收集容器外观污脏、垃圾溢出、周边有零散垃圾的比例超过5%;

 

10、纳入保洁范围的农贸市场垃圾未及时保洁、清扫收集并转运,有成堆垃圾留存;

 

11、纳入保洁范围的公厕未及时清扫保洁,有成堆垃圾留存;

 

12、深埋桶、中转站垃圾转运不及时,留存超过24小时;

 

13、收集转运车辆、设施外观不整洁、有大块污渍收集转运过程抛洒、滴漏;

 

14、清扫保洁、转运操作不规范,未安全文明生产;

 

15、未按要求足额配备(补充)清扫保洁人员、专职督查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16、未按照要求足额配备(及时更新补充)垃圾收集、存储及转运的容器、车辆、设施设备等;

 

17、私自违规倾倒、填埋、焚烧垃圾,采用其他方式掩藏垃圾;

 

18、未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考核记录、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

 

19、环卫作业着装、防护、标识不规范,上岗时间未保证;

 

20、乡镇重大活动、迎检任务不服从调度和管理;

 

21、监督考核等过程中指出的问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质性整改;

 

22、环卫作业质量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

 

注:考核人员可对照以上负面清单内容,结合环卫作业实际效果,在总扣分上限30分且原则上单项扣分不超过3分的范围内酌情扣分。

 


附件4

西河口乡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组名单

 

     长:徐祖新   乡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     乡人大主席

    长:李忠军   乡党委员、副

刘少新   乡宣传、统战委员、文明办主任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员:     党政办主任

           王庆文   国土中心所所长

翁纪年   农管站站

高周朝   建设所所长

姚曙光  财政所所长

陈可明  农综站站长

朱业伟  水利站站长

王成俊  文广站站长

     经济发展办主任

杨谋发  建设所副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乡建设所杨谋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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