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类预案】裕安区新安镇地震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新政〔2024〕24号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新安镇地震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24年1月26日
新安镇地震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社区)、各单位能够高效、有序地应对地震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李伟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陈刚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宣传办、镇综治中心、镇人武部、镇应急管理所、镇文广站、镇农管站、镇农综站、镇司法所、镇派出所、镇中心卫生院、镇社会事务办、镇财政所、镇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办9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2.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主要职责: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治安保卫组:组长由镇政法委员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主要职责: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组长由镇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镇计生办主任担任,卫生院、计生办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组长由分管交通的副镇长担任,农管站、农综站、交警中队、交通运输所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筹备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障抢险救灾人员通行和应急物资运输。
6.通讯联络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障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组长由供电所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供电所。主要职责: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党政办主任担任,党政办、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9.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人民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应急所所长担任,镇民兵应急队伍、应急所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主要职责: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镇妇联主席、社会事务办主任、各村(社区)书记、学校校长为成员。主要职责: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配合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社区)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汇报一次,镇每隔一小时向区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及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 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通畅。
(五)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如需完善应急对策、调整地震应急机构,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因人事变动相关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政府部门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