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新安镇2023年度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5+N)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新办〔2023〕74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2023年度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5+N)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新安镇2023年度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5+N)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裕安区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新安镇2023年度乡村振兴争先创优
“赛马”(5+N)工作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全镇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快形成“千村引领、万村升级”乡村建设新格局,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央及省市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裕安区2023年度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工作方案(试行)》(裕办〔2023〕19号)、关于印发《裕安区村(居)重点工作定期分析评议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裕组字〔2022〕25号),按照“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促进各村、站所牢固树立实干意识,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二、评比对象
全镇17个村、24个站所。
三、评比内容
(一)村评比内容
涉及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保障、N(阶段性重点工作),共计6大方面22项指标。
1.基层党建(21分)。重点评价党建引领、基层党务、党风廉政建设、人民武装、宣传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
2.社会治理(20分)。重点评价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3.乡村建设(18分)。重点评价国土资源管理、耕地保护、人居环境整治、改厕、秸秆禁烧等工作。
4.产业发展(19分)。重点评价粮食安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统计、畜牧、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
5.民生保障(18分)。重点评价民生工程、文明创建、社会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
6.N(4分)。重点评价阶段性重点工作。
(二)站所评比内容
涉及工作实绩、各村评分、领导评价、效能建设,共计四大方面。
1.工作实绩(30分)。一是根据当季度各站所负责工作在区级考评中的名次量化得分,满分20分,具体为:在区级考评湾区乡镇中排名1-2名的为“好”等次(排名第一得20分,第二得18分);排名倒数1-2名的为“差”等次(排名倒数第二得12分,倒数第一得10分);排名位于中间的为“中”等次,当季度得15分。若区级对站所当季度无考评,则一律得平均分15分。二是根据当季度各站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分,评分满分10分。由各站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区级通报文件等,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如未能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则直接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2.各村评分(30分)。由村对站所季度工作进行评分,分为“好”(30分)、“中”(20分)、“差”(10分)三个等次,评分中“好”等次的站所不超过8个。
3.领导评价(30分)。由班子成员根据站所当季度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分为“好”(30分)、“中”(20分)、“差”(10分)三个等次。
4.效能建设(10分)。站所或站所工作人员被镇纪委、党政办通报,所在站所扣2分/人/次;被区级通报,所在站所扣5分/人/次;被市级及以上通报,所在站所扣10分/人/次,不设下限。
四、结果运用
1.村:每季度在全镇范围内公开通报评比结果,对总分排名前三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用于村级发展;对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乡村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保障五块中单块排名第一的村奖励3000元(具体用途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对后三名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倒数第一的颁发“蜗牛奖”,对连续两次倒一的村由纪委约谈村主要负责人。乡村振兴“赛马”(5+N)评比结果,作为村“两委”干部年度考评重要依据。
2.站所:每季度在全镇范围内公开通报评比结果,对总分排名前三的站所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对后三名的站所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站所成员处罚金600元/人(从个人所得各类补贴或绩效中扣除),倒数第一的颁发“蜗牛奖”。评比结果作为站所人员调整重要依据。
3.若我镇在区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季度考评中排名位居湾区乡镇后两位,则各村、站所该季度无考核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站所要充分认识到“赛马”(5+N)工作机制是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拔高标准,苦干实干,充分发挥自身积极性与主动性,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争先进位。
二是坚持统筹推进。各村、站所要将“赛马”(5+N)工作机制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要在考评过程中总结经验,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推动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治理。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各班子成员、村、站所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导向,注重过程管理,注重平时考评,要严把考评质量,不搞“好人主义”,避免打“人情分”“照顾分”,确保考评工作客观公正。
附件:1.新安镇2023年度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5+N)考评对象名单
2.新安镇2023年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5+N)村考评细则
3.考核评分表
附件1:
新安镇2023年度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5+N)考评对象名单
(按照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一)村(17个)
鲍湾村、陈集村、东关村、枫庙村、关塘村、洪河村、街道、李庙村、马河村、石塘村、西桥村、小牛村、兴隆村、徐渡村、杨庙村、迎水村、赵园村。
(二)站所(24个)
财政所、创城办(物业办、宣传办)、党政办、妇联、共青团、环保办、计生办、纪检监察办公室、建设所、经济发展办、农管站、农综站、人社所、社会事务办、司法所、退役军人事务站、文化站、乡村振兴站、应急管理所、征兵办、镇城管、自然资源管理中心所、综治中心、组织办。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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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镇2023年乡村振兴争先创优“赛马”(5+N)村考评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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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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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工作 |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分析评议结果及分值 |
责任部门 |
备注 |
一、基层党建 |
1 |
党建引领 |
5 |
党建引领各项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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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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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层党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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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办 |
加分项: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开展基层党建相关宣传报道的(含共产党员网等主流网站网评),每篇稿件分别加分5分、3分、1分,相同稿件就高不重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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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党风廉政建设 |
4 |
镇纪委在围绕区纪委重点工作监督清单、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以及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运行等其他工作开展监督时,村(居)被纪委发现问题并通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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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 委 |
每通报一次扣1分,不设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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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民武装 |
2 |
1.完成年度征兵任务量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一个,加0.5分;未完成的,扣1分;完成为0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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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武部 |
超额完成征兵任务的加分不设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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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宣传意识形态 |
2 |
出现影响恶劣舆情的,此项不得分。 |
|
宣传办 |
加分项:在中央、省、市媒体开展相关报道的,每篇稿件加0.5分、0.3分、0.1分,相同稿件就高不重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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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群团工作 |
2 |
1.团支部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团费收缴情况、团支部手册填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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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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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治理 |
7 |
平安建设 |
10 |
1.每百人信访总量按照从少到多排名赋分,每增加一个位次扣0.1分。并列成绩占用名次; |
|
综治中心 |
|
二、社会治理 |
8 |
安全生产 |
10 |
1.辖区企业、小作坊安全分为一类村(居)(40家及以上)、二类村(居)(40家以下) |
|
农综站 |
X:检查家数/摸排上报底数; Y:整改家数/检查家数) |
三、乡村建设 |
9 |
国土资源管理、耕地保护 |
8 |
1.土地卫片监测发现一处违法图斑扣0.5分,按时按质完成整改的可以不扣分;长期拖延不整改,经调度仍不整改的的,发现一起扣1分;因违法用地受市、区、镇查处问责的分别扣3分、2分、1分。 |
|
自然资源管理中心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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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人居环境整治 |
6 |
1.上级督查反馈问题,市级扣1分,区级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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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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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秸秆禁烧 |
4 |
镇本级巡逻发现,每个点位扣0.1分;区“蓝天卫士”通报并确认的,每个点位扣0.2分(超过半小时未处置并回复的,每个扣1分);被市级及以上通报并确认的,每个点位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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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办 |
出现火点扣分不设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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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业发展 |
12 |
粮食安全 |
10 |
1.粮油生产中完成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得满分,未完成得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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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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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5 |
1.上级督查反馈问题,省、市、区分别扣2分、1.5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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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站 |
|
|
14 |
农业统计 |
1 |
季度报送经济作物、畜牧报表速度、数据质量,村卡报送质量 |
|
统计站 |
|
|
15 |
畜牧 |
1 |
养殖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周边群众投诉反映频繁、长期未整改到位的扣0.5分 |
|
农管站 |
|
|
16 |
河长制、林长制 |
2 |
1.河长制公示牌信息更新及时,无破损、损坏等现象,未及时更新维修,扣0.2分;按照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要求,村级河长完成巡河任务并协调解决责任河流“四乱”问题,未完成扣0.3分;水域岸线保护、河湖管护:扎实开展裕安区河湖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河湖“清四乱”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未排查整治扣0.2分;对上级河长或本级总河长下达的问题或区级以上暗访督查交办的问题,按时完成整改销号,未整改销号扣0.3分。 |
|
林业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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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生保障 |
17 |
民生工程 |
2 |
1.各村民生信息员未按时报送信息的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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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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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文明创建 |
4 |
1.上级督查反馈问题,市、区、镇分别扣0.5分、0.3分、0.1分,未按时整改的另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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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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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社会事务 |
4 |
1.低保、五保、残疾人、孤儿申请材料齐全,整齐有序。低保、五保、残疾人、孤儿保障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没有信访矛盾。以上每发现一项不到位的扣0.1分,扣完为止。 |
|
民政办 |
|
|
20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4 |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村完成率,未完成任务的扣1分,出现一例死亡注销不及时、存在冒领人员,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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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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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新时代文明实践 |
4 |
未按照要求开展活动的每缺一次扣0.2分 |
|
文化站 |
加分项:开展创新特色活动的,每次加0.3分;有特色志愿项目的,每个加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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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N |
22 |
阶段性重点工作 |
4 |
如“五大”要求、“六破六立”大讨论开展情况、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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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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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为重点工作评分细则,各部门在实际考评时也可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综合打分; |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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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 季度“赛马”(5+N)村对站所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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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拼音字母顺序排列,总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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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好(30分) |
中(20分) |
差(10分) |
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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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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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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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 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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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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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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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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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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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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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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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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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综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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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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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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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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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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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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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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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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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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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城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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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资源管理中心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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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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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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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请在相应等次下打“√”,“好”等次站所最多不超过8个 |
裕安区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