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新安镇加快推进质量强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7 20:23 信息来源:裕安区新安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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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2023〕65号

 

关于印发

《新安镇加快推进质量强镇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新安镇加快推进质量强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裕安区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新安镇加快推进质量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发〔2018〕26号《关于印发裕安区开展安徽省质量强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裕办〔2022〕35号)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全质量发展总体水平,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质量治理体系,强化质量治理能力,创新质量治理方式,推动质量共建共治共享,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合肥都市圈,为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质量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质量基础更加扎实,质量创新更加活跃,质量治理更加协同,质量供给更加有效,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有效推动我质量水平提升、支柱产业升级。通过两年努力,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力争2024年底通过“安徽省质量强市、县、区验收。

三、重点任务

健全质量工作机制

1.完善机构设置。调整充实党政主要领导双牵头的质量发展委员会,重点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建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发展委员会会议,党政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出指示。下设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作为质量强日常办事机构。(责任人:潘璐;责任单位:镇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列入战略规划。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文件精神,将质量发展作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把质量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质量强创建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党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责任人:方欣昱;责任单位:党政办)

3.加强学习培训。质量发展理论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镇村干部、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责任人:张道皇、陈方玲、张军;责任单位:宣传办、组织办、市场监管所)

二)推进质量安全工程

1.提升产品质量。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和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的质量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着力建设完善农产品及食品标准化生产、检测、监管服务体系和质量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通过质量提升加快我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政策扶持,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责任人:袁自勇、郑庆林、余杨、郭胜、张军;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农管站、应急所、市场监管所、食安办)

2.提高工程质量。以建筑、交通、水利、市政工程为重点,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分类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和乡镇公共建筑三类工程质量监管。完善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建立建筑节能区域化推进机制。加强工程质量源头控制,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控,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关,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黄山杯皋城杯等优质工程奖,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责任人:高原、郑庆林;汪超;责任单位:农综站、经济发展办、建设所)

3.优化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屏障功能更加突出,生态建设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示范引领作用。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声环境质量得到控制、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等约束性指标完成省市区下达任务。(责任人:袁自勇、高原;责任单位:环保办、农综站)  

三)提升质量治理能力

1.促进质量创新。制定实施科技创新指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科技资源与企业需求精准高效对接,修订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和生产要素组合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省市级检测机构的辐射促进作用,推动产品创新和品牌上档。在工程建设领域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工程质量。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积极引进优秀品牌,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培育计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鼓励企业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技能竞赛等活动,推进企业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责任人:郑庆林、余杨、汪超、张军;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农管站、建设所、市场监管所)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广泛开展质量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坚持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原则,培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品牌领军人物。广泛开展面向企业、面向社会的质量教育培训,推动一批企业建立现代质量管控体系和首席质量官制度,使首席质量官制度真正名副其实发挥作用。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在一、二、三产业中培育、选树两个以上企业深度导入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可靠性工程等科学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能充分展示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组织、人物、教育、文化“五大示范”行动成果的质量提升标杆单位。发挥质量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标杆企业配合联动,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现代质量管理知识、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等培训班。(责任人:袁自勇、张道皇、郑庆林、余杨、陈方玲、郑晓峰、张军;责任单位:人社所、中心校、经济发展办、农管站、组织办、社会事务办、市场监管所)

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1.培育诚信文化。积极参与“信用安徽”建设,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诚信档案,积极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树立新安质量信用形象。(责任人:高原、郑庆林、余杨、汪超、张亚蒙、张军;责任单位:农综站、经济发展办、农管站、建设所、市场监管所)

2.加强质量宣传。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各级质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质量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质量主题教育宣传系列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质量文化氛围和质量发展环境。组织企业开展质量品牌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并在一、二、三产业中各开展一次质量提升经验交流观摩活动,形成若干在全省有影响的工农业产品。加大对重视质量、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优秀企业和质量过硬品牌的报道,积极推荐优秀作品、优秀企业参加省、市质量品牌故事大赛,讲好新安高质量发展故事。责任人:杨熙、高原、张道皇、郑庆林、余杨、汪超、张亚蒙、张军;责任单位:镇城管、农综站、宣传办、中心校、文化站、经济发展办、农管站、建设所、市场监管所)

3.完善监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对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占比不低于双随机抽查任务总数50%认真落实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要求,双随机抽查差异化措施应用率不低于70%。实施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实现线上线下质量监督一体化和生产流通质量监管的融合。提高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反复性质量问题发生。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检测技术水平以及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加强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监管,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约谈机制。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责任人:高原、张道皇、郑庆林、余杨、刘浏、汪超、张亚蒙、刘海波;责任单位:农综站、文化站、经济发展办、农管站、综治中心、建设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每年听取质量强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定期听取质量强工作情况汇报,积极参加质量强有关活动,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镇质量发展委员会,充分发挥质量发展委员会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作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和调度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质量强创建。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质量发展工作,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质量强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加大政策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质量发展政策扶持和支撑体系。在重点项目布局、生产要素配置、品牌培育、质量技术帮扶、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标准化建设等方面,支持重点行业,给予项目立项及资金支持。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对专利技术研究、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实现产品质量提升和关键技术突破。

强化经费保障。由区财政拨款,镇财政将质量强创建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用于质量激励、质量抽检、食品安全、品牌争创、执法检查、质量基础能力建设、质量宣传培训等。

 

附件:新安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

 

新安镇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名单

 

  任:张义亮(党委书记)

 伟(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黄书祥(人大主席)

 熙(党委副书记)

余学强(挂职党委副书记)

袁自勇(副镇长)

 原(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道皇(党委宣传委员、人武部部长)

郑庆林(副镇长)

 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副镇长)

 超(副镇长)

 浏(党委政法、统战委员)

陈方玲(党委组织委员)

张亚蒙(人大副主席、妇联主席)

 员:  军(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海波(派出所所长)

王立平(中心校校长)

方欣昱(党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胜(应急所所长)

王鑫华(财政所所长)

 娟(建设所所长)

郑晓峰(社会事务办主任)

宋恒杨(农综站站长)

李成国(农管站站长)

许晓燕(文化站站长)

张文翼(镇城管中队队长)

 赋(创城办主任)

胡晓园(人社所所长)

方玉昭(计生办主任)

石允甫(物管办主任)

 璐(妇联专职副主席、应急所干事)

狄宣强(综治中心副主任)

 慧(环保办副主任)

 晶(经济发展办主任)

梁雨晴(组织干事)

 正(宣传干事)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所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潘璐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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