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印发《2023年新安镇计划生育家庭关爱女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问答
1.制定这政策有什么作用?
答:一是为更好落实国家生育关怀政策,服务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满足计生家庭新需求,增强计划生育家庭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加大女性群体关心关爱力度,提高抵御健康风险伤害能力。
2.参保有必要吗?
答:有必要的,女性身体相对来说比较弱,易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鼓励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者劳动的女性群体积极参保。
3.怎么办理参保呢?
答:需要到中国人寿六安分公司进行参保缴费,由保险专员办理保费收缴工作。
4.这个保险有保障吗?
答: 该保险缴费100元,若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等四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由保险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其中保额50000元,减轻患病人群经济负担。同时,政府与中国人寿六安分公司合作,提供稳定保障。
5.办理保险后,3个月内检查出来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能获得保险金吗?
答:不能获得,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检查出来患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6.办理有时间限制吗?
答:需要在2023年4月1日前去中国人寿六安分公司办理参保,保险生效日期统一为2023年4月1日。
二、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新安镇党政办
解读人:张道皇
联系方式:0564-2311678
标签: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