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镇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01 10:01 信息来源:裕安区新安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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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六安市应急管理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市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六应急〔2022〕96)《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区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裕应急〔2022〕69号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决定开展此次冬春救助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今年8月以来全区持续干旱,旱灾进一步加重,部分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开展冬春救助工作有利于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于2022年827日形成本方案初稿,2022年828—2022年928日征求意见,于2022年930日正式出台本方案。

四、出台目的与工作目标

保障部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五、重要举措与创新举措

加强组织工作,提高重视程度,把冬春救助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细化方案,落实责任主动民政、乡村振兴部协同配合,争取支持,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1.立即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争取其他部门支持配合,有序推进工作

2.各村居负责人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详细调查了解

3.确定救助对象完善操作程序。优先考虑按受灾的低保户、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人户等特殊群体人员的救助,严格规范流程

4.后续资金下达后,严格按照救灾款管理使用的规定,统筹管好用好冬春生活救助资金

七、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新安镇党政办、联系人:郑庆林、联系方式:0564-231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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