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石婆店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2024〕22号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石婆店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石婆店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石婆店镇2024年二轮土地延包工作驻村指导员名单
3、石婆店镇2024年二轮土地延包工作行事历
2024年1月24 日
石婆店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2023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的批复》(中农发〔2023〕4号)及《关于印发〈裕安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区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裕农工组〔2023〕33号)文件要求,在我镇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推进试点工作,为稳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细化任务举措,结合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总体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终充满活力”的重要指示,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23年试点的汪家贩村全面完成承包合同签订工作,其他16个村完成各村民组延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签订工作。
三、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五是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探索开展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指导试点村组探索延包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选举产生延包工作小组、摸底调查、拟定延包方案、核实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延包方案、制定重大问题处置办法、提交上级延包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延包方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在此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管理系统等。
(三)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农户承包地征占后的延包路径。四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乡镇跨村组的离婚妇女、外嫁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五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六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七是探索整区推进人力物力保障路径,核算延包工作经费需求,如何有效降低成本等。八是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机制,包括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更新和日常变更机制。九是探索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的路径等。十是探索土地承包权自愿有偿退出办法。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妇联、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信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推进试点工作。同时,村、组要成立试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实施,按时按质完成试点各项工作。
(二)制定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各村分别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
(三)宣传动员。1.宣传推广。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一封信、开展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法律法规和政策。2.学习调研。组织试点村学习狮子岗乡六二村、本镇汪家畈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
(四)组织实施。1.全面推开试点。在总结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试点工作。2.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土地承包清册及合同档案、确权资料,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主要摸清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开荒地、机动地等情况,存在的纠纷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农户延包意愿等。3.签订延包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组级延包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及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结束后,延包方案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由村将延包方案提交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各村民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完成农户签字确认工作。4.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延包方案,序时完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登记造册、颁发权证、成果归档等各类工作。
(五)分析总结。及时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更新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报区工作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村级组织的稳定及试点工作的村务公开工作;镇财政所负责协调落实工作经费;独山自然资源中心所负责试点工作过程中涉及地块所需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形成的相关资料、核实退耕还林的地块及面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等;石婆店司法所负责参与研究试点工作中相关政策问题的解决方案;镇“一站三中心”负责接待处理延包试点有关信访;镇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试点工作中文件合法性审查;镇妇联负责试点工作中妇女权益的保护等;镇农管站负责制定方案、指导服务等;各村(居)负责调处矛盾、资料归档等,确保有序推进。
(二)保障试点经费。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发动、培训、承包合同、证书印制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
(三)严肃组织纪律。试点工作坚持封闭运行,不对外宣传报道。积极应对、妥善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请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信息反馈。每月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定期召集联席会,专题研究,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督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附 件1:
石婆店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晓芬 镇党委书记
张乐成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 甫 镇党委副书记
田维亮 副镇长
成 员:熊雅萍 镇人大副主席、妇联主席
许 杰 镇党政办主任
蒲全村 镇财政所所长
马家宝 独山自然资源中心所副所长
陈修宏 镇农管站站长
王成明 镇农综站站长
刘 杰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朱 鹏 镇司法所副所长
詹 计 镇团委书记
王宇轩 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管站,陈修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尹维平、陈鹏飞为办公室成员。
附 件2
石婆店镇2024年二轮土地延包工作驻村 指导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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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 别 |
驻村指导员 |
备注 |
1 |
沙家湾 |
王彩玉、刘 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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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 岔 |
熊雅萍、郑学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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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 云 |
蒋厚好、黄雅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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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鲍 冲 |
李厚军、孙传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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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 龙 |
林 甫、陈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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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泉 水 |
陈道好、胡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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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石婆店 |
赵 杰、李四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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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马 道 |
汪正富、翁兆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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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汪家畈 |
陈业斌、杨 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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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童 山 |
王成明、汪 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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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 冲 |
蔡化超、王丙鑫、汪 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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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连四塘 |
陈修宏、詹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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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骆家庵 |
沙国超、许 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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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连 冲 |
胡晓宇、侯义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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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凤凰山 |
田维亮、张 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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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银 岗 |
周宏扬、尹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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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资圣寺 |
胡文亮、王宇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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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3石婆店镇2024年二轮土地延包工作行事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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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工 作 事 项 |
工作要求 |
备 注 |
1月26日前 |
村成立工作专班(村两委开会决定) |
会议记录、影像资料 |
村两委会议 |
1月30日前 |
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二轮土地延包工作专班 |
会议记录、影像资料 |
村民代表大会 |
2月5日内前 |
召开村民小组板凳会,发放一封信、宣讲延包政策、推荐并确定各村民小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人选 |
会议记录,会议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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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3月11日 |
开展入户调查(2张表)并汇总信息(2张表) |
填写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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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4月15日 |
在汇总的基础上摸清梳理特殊情况,针对性拿出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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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4月30日 |
各村民小组制定延包方案(草案),并进行公示 |
影像资料 |
(至少15天);(4月15日制定村民小组延包方案、于4月30日前完成村民组公示) |
村级制定延包工作方案并进行公示 |
会议记录,会议影像资料 |
(至少15天);(4月15日制定村级延包方案、于4月30日前完成村级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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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5月5日 |
公示期满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延包工作方案(草案)给乡镇 |
会议记录,会议影像资料 |
村民代表大会 |
5月6日-5月10日 |
乡镇审核草案后后报区委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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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6月30日 |
待区批复后,乡镇下达批复给村,各村民组与农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并形成电子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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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7月31日 |
资料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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