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31 14:09 信息来源:裕安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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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个国家和省扶贫重点县,列入省级补助范围内的,按人均补助标准500元/人,全部由省级以上财政承担(不含部分通水贫困村中的非贫困人口所需经费);其它县区,列入省级补助范围内的,除中央投资外,省级与省以下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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