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印发《石婆店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3 22:22 信息来源:裕安区石婆店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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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裕政办秘电[2020] 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目的、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三、重要举措

通过边排查、边整治,进行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本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1、调研。

2、起草初稿。

3、征求意见。

4、印发文件。

五、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六、主要任务

通过摸底排查,全面了解本镇当前存在的房屋安全隐患,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房屋汇总建立台账并上报至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上报区政府组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反馈至镇村,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各村要在摸排的基础上,对未用作经营的存在风险的农村自建房屋制定整治计划,争取尽早完成风险隐患的整治工作。

七、创新举措、保障措施

立石婆店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 建设所、安监所、国土中心所、农管站、市场监管所为牵头单位,镇统战、纪委、教办、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司法所、财政所、文广站、卫生院、宣传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镇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建设所镇领导组会议定期召开,认真落实“镇负总责、村(居)抓落实”工作机制,研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工作。同时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开展。

八、下一步工作

镇政府将对进度缓慢的村进行督促指导,同时各村要加强宣传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认识,获得群众的配合与支持。

    九、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机关:石婆店镇建设所

    地址:石婆店镇人民政府三楼305办公室

    解读人:郑学权,联系电话:0564-29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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