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狮子岗乡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29 15:10 信息来源:裕安区狮子岗乡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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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省、市、区组织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项目之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做好参保缴费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狮子岗乡政府牵头,乡社保所、乡财政所、涉及村居等相关部门协助,充分征求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共同草拟了《狮子岗乡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意见》,经党委会审议后,提请乡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工作目标

1、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原则,依据2021年六安市公安年报公布的我乡常住人口数为基数,减去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按96%的参保率确定任务。

2、户需参加小额人身意外险1人以上。。

五、主要任务

1、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2、非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区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3、本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六、创新举措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加大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进行宣传,使广大城乡居民熟知参保缴费程序和医保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参保氛围,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时间节点精准,工作节奏合拍,目标任务落实,乡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建立周报制度,及时传导责任和压力,努力形成争先进位的工作格局。

七、保障措施

乡政府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纳入专项工作目标考核,并与效能建设挂钩,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完成100%,奖励5000元,95%以上奖励3000元,90%以上2000元);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启动效能问责。

八、政策咨询

  咨询人员:裕安区狮子岗乡社保所

  咨询电话:0564-395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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