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固镇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固政〔2023〕91号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现将《固镇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7日
固镇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根据《安徽省镇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镇振发〔2023〕22号)、《裕安区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裕乡振发〔2023〕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工作要求,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动员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及时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镇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集中排查。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在排查过程中要根据裕安区2023年7900元的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特别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行政村、监测对象空白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大等村。要突出八类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收入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要逐户排查近两年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根据前期国家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结合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开展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和一般脱贫户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一看是否对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规定在10天内制定了帮扶措施;二看是否对稳定脱贫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服务性措施并落实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帮扶政策;三看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四看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落实兜底保障;五看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家庭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镇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
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一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二看“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提升;三看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四看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要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准确界定整户无劳动力兜底保障户概念,即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主要或只能通过社会综合保障政策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对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
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充分利用部门预警信息,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旱涝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5月10日前,区乡村振兴局会同民政、残联、医保等部门沟通协作,下发预警信息,镇级反馈后,各村要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
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七)排查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
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以及镇村建设、镇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5月10日前完成)
制定固镇镇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开全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解读相关政策和《工作指南》,明确工作要求。各村要及时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举措,扎实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参加集中排查的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基层网格员等,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要加强部门沟通,及时开展数据比对,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帮扶措施。
(三)加强问题整改(6月13日前完成)
各村要把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与2022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制定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实效。
(四)信息采集录入(6月13日前完成)
各村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及时提出申请,由镇村振兴工作站统一上报区镇村振兴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五)提交总结报告(6月17日前完成)
各村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自查报告纸质版(含电子版)一并上报镇乡村振兴工作站。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要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各村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排查突出问题、化解突出矛盾,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工作。
(二)优化工作方式。各村要加强政策宣传,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全面落实农户“一户一码”。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落实完善网格化监测工作要求,发挥网格员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排查,拓展完善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切实提高工作实效。要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发现推广镇村排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上报,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加强督导调度。集中排查工作实行双周分析,全面了解掌握各村集中排查情况及进度,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加强对村级的业务指导,提高排查质量,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规定期限完成排查工作。同时将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日常暗访督导内容,对全国信息系统已录入和新录入的监测对象,没有录入有效帮扶措施超过一个月的,发现一例通报一例,并纳入考核。
(四)减轻基层负担。要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村开展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依托全国信息系统、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民政和相关行业部门信息资源,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
附件:1.固镇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专班
2.固镇镇XX村(居)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台账
3.固镇镇XX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及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清单
附件1
固镇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专班
组 长:田启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舒富德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朱 勇 人大主席
张乐成 党委副书记
李倩倩 党委组织委员
江一鸣 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李光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贾成兵 副镇长
徐龙锐 人大副主席
余银银 副镇长
刘 劲 党委宣传委员
周自玉 党政办主任
刘富生 财政所所长
王 军 建设所所长
张矩胜 社会事务办主任
王永青 文广站站长
孙立家 应急所所长
余汪杰 农综站站长
薛 军 水利站站长
何 峰 农管站站长
王志敏 人社所所长、退役军人事务站站长
任丹舒 计生办主任
胡世明 乡村振兴站站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胡世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鲍苗苗、周瑞、王莉、杨新胜为成员,具体负责全镇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业务指导、信息比对和沟通协调等工作。
附件2
固镇镇XX村(居)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台账
填表时间:
注:帮扶措施落实栏中“有劳动能力的是否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整户无劳动能力的是否属于兜底保障户”为“是”,需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
序号 |
村组 |
户主 姓名 |
户主 手机 号码 |
家庭 人口数 |
户类型 (即是脱贫户又是监测户两项都要填写,一般农户不填写) |
排查方式(入户排查、电话核查) |
家庭收入情况 (2022年5月1日-2023年4月30日,单位:元) |
“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得到保障 |
是否属于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 |
帮扶措施落实 |
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
政策“明白纸”是否发放到户 |
“一户一码”数据信息是否全面准确(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填写) |
该户是否应识别为监测对象(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不填写) |
该户还存在哪些风险 隐患困难和诉求 |
备注(可填写排查发现问题) |
排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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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 |
是否高于本区监测范围(7900元) |
是否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下降明显 |
是否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 |
是否就业不稳 |
是否产业失败 |
是否受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 |
是否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子女没有赡养能力或有能力拒不赡养) |
是否近两年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
脱贫户 |
未消除风险 监测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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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稳定脱贫户、一般脱贫户、脱贫监测户) |
监测户(已消除风险、未消除风险) |
是否按照分类帮扶要求落实帮扶措施 |
有劳动能力的是否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 |
整户无劳动能力的是否属于兜底保障户 |
家庭收入是否半年内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 |
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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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固镇镇XX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及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清单
序号 |
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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