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裕安区城南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效)

发布时间:2025-07-03 08:16 信息来源:裕安区城南镇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1. 基本概况

1.1乡镇概况

1.11地理位置

城南镇位于裕安区南郊,东与金安区和平桥乡接壤,南临青山乡,西连韩摆渡镇,苏埠镇与分路口镇隔淠河相望,全镇总面积15万亩(含开发区管委会)。林地面积1.3万亩。辖10个村、2个居委会、10个社区,常住人口近20万人。

1.1.2河流水库

城南内有小(1)型水库1座、小(2)型水库2座、淠河、淠干和陡步河等3条自然河流穿境而过。镇内小(1)型水库位于汪家行村、四望山村境内,总容库105.3万方,小(2)型水库紫竹水库位于紫园村境内,总容库16.7万方,小(2)型水库桃花岗水库位于李仓村境内,总容库16.9万方。

1.12风险隐患情况

主要是夏季防汛:防止内涝、防止塘坝漫坝和上游水库泄洪引起淠河漫堤和溃堤的风险影响居住在周边的群众。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城南镇人民政府成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防汛抗旱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部署;负责落实防汛责任制,组织编制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展防汛培训演练;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储备防汛抗旱应急物资,组建防汛队伍;组织开展汛前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全乡汛情、水情、工情、灾情情况;组织实施抗洪抢险、转移安置、灾后处置等工作。

2.1.1镇防指组成

城南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的防汛抗旱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党委书记任政委、长任指挥长、分管副乡长任常务副指挥长、政府其他班子领导任副指挥长,纪委办、人武部、应急管理所、水利站、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派出所、文广站、农综站、财政所、畅通办、中心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农综站、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2镇防指成员岗位责任

政委(党委书记):领导全防汛抗旱工作,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指挥长(党委副书记、长):负责指挥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全面工作,执行市、区防指的命令,及时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救灾等工作中的问题。

顾问(人大主席):协助政委和指挥长研究解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重大问题。负责防汛抗旱工作。

副政委(党委副书记):协助政委,抓好防汛抗旱全面工作,负责组织督查防汛抗旱重点工作。

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副长):协助指挥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全乡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的经费和物资筹集,解决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生产救灾以及迁移安置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纪委办:负责督察村领导干部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各村(居)、相关单位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履行职责及遵守防汛抗旱纪律情况。

人武部:根据汛情、旱情需要,组织民兵队伍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应急送水,以及执行乡防指安排的其他防汛抗旱工作。

应急管理所:负责协调兑现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灾害调查统计上报和灾害救助工作。

水利站:负责雨情、水情、汛情、旱情预报预警信息收集,为水利工程抢险提供技术服务;组织、指导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水利水毁工程修复。

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指导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运行,负责落实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巡查、勘察及防治。

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活动;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文广站:负责乡内汛期有关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村做好应急广播维护使用。

农综站: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苗情、墒情情况,做好农作物受灾情况统计上报,提供农业技术服务指导以及农资的调拨供应,组织指导灾后补种抢种,恢复生产等。

财政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按乡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到位,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助工作。

畅通办: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以及紧急抢险期间交通运输工具的调拨使用;负责组织水毁道路的抢修工作。

中心卫生院: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对敬老院、老弱病残幼实施救助安置。

供电所:负责灾区电力设施的维护抢修工作,保障灾区排涝、抗旱的电力供应和抗灾用电指标兑现。

通讯(电信、移动、联通):负责组织灾区通讯等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确保通讯畅通。

2.2 镇防指办事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分管副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水利站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职责为:

1、收集掌握气象预警、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信息,做好信息

2、根据指挥部领导要求,负责组织安排指挥部会议

3、及时报告上级防指部指示要求以及乡指挥部工作安排,做好传下达。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的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指挥部成立以下工作组。一旦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各工作组立即启动。

1、综合组

  长:程  

副组长:郭复军  徐菲菲

  员:周光东          吕自宏    

    郑德岭    

  务: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_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雨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各有关单位;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2、应急抢险救援组

  长:黄  

副组长:慕善刚      朱俊满     

  员:徐本利  徐开忠  丁为潘   张仲义    

        谢承宇  郁书成  王孝春

  务: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3、转移安置保障组

  长:李大俊

副组长:王  

  员:洪    钱文操  孙成斌      郑文云

            蔡红娥

  务: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挥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地质灾情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4、宣传舆情处置

  长:刘  

副组长:严正海

  员:丁    张自国  周光印        

王守领  王星月

  :及时掌握权威信息,全面跟进举措发展,分析研判舆情风险,研究拟定宣传口径,调度宣传引导情况以及提供引导处置建议。

2.4防汛抗旱重点区域责任职责

根据地形地貌的不同,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重点,全镇划分为三个责任区:

1、城区区域陡步河社区、樊通桥社区、幸福桥社区、牯牛头社区、梅花社区、关田畈社区、东方红社区、天河湾社区、方小河社区

城区指挥部

长:李大俊

   挥:  

   员:    李启青      孙成斌  张仲义

   高海波  范保朝  朱俊磊    

   宋存慧      刘志俊    

徐海涛

办公地点:樊通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任务:该区为城区,主要负责陡步河、凤凰河、淠干防汛工作,主要防止街道排水不畅,河水倒灌淹没道路、小区内涝排除。

2、淠干区域仓村、渡槽村、关王庙村、四望山村、七里岗村、宝丰村、潘岗居、紫园村。

指挥部

长:慕善刚

   挥:  (戚桥分局)

   员:徐本利  郁书成  刘传宝        

          蔡红娥  谢承宇  郑德岭  郑牧原  樊丙成

          张恩发          谢传杰  张能全

          黄家富

办公地点:关王庙村党群服务中心

任务:该区为岗畈区,主要任务是汛期防止塘坝漫坝、溃坝,防止低洼地方淹没,以及淠河总干渠、凤凰河上游、桃花岗水库、紫竹水库防汛工作,注重经常巡查,塘库泄水,低洼地清沟排水。旱时任务主要是塘坝保水蓄水工作。

3、淠河区域双桥湾社区、十里桥居、桃湾村、汪家行村、周湾村。

淠河指挥部:

长:郭复军

   挥:  

   员:        周光东  吕自宏    

          周光印  徐开忠  周照松  孙绍卫  胡传琪

          秦传余  何成清

办公地点:桃湾村党群服务中心

任务:该区为平畈区,淠河从边缘流过,小(1)型水库也在该区域,防汛任务较重,主要防止内涝和上游水库泄洪引起的淠河漫堤和溃堤,安排人员在汛期内密切巡堤,注意水情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和转移受灾群众。

2.5防汛抗旱值班制度

1、值班时限: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限为4月1日至10月15日;非汛期若遇有重要天气,视情况安排值班。值班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 3611019

2、值班规定:做好接收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来文时间、单位、内容等信息,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需要处理或请示的事情办理完毕后,要记录办理情况。主动跟踪了解并及时掌握有关重要信息:暴雨及洪水警报、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水库超汛限水位情况、险情、灾情等,并做好有关记录,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汇报。若接到重要险情、灾情等信息,迅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及时跟踪整理信息。

3、值班纪律:遵守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职责。按照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做到不漏岗、不断人。

4、防汛通信。采用广播、电话、短信、微信、锣鼓号等方式。

3、预警与应急响应

3.1监测预警

3.1.1预警接收与处置流程

防指办负责接收和转发区防指以及气象、水利、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雨情、水情、山洪地质灾害、水库泄洪等预警信息。经防指领导签阅后,第一时间通过微信、QQ工作群,以及电话等方式通知到各村(居)及政府所有防汛责任人,各村(居)、社区立即通过村级大喇叭、微信及电话包括上门方式通知到组、到户,确保“叫应”落实到位。当灾情严重时,及时督促易受暴雨洪涝危险的学校、企业、养老院、涉山涉水景点、农家乐等落实“关、停、撤、转”响应措施。

转移命令下达后,各区域责任人电话通知或敲锣警报(间歇敲打),群众按预先设定的方案做好准备或按指定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电话不通的由责任人到户通知,并负责撤退人员的清点工作。

3.1.2 监测内容与信息报告流程

1、监测内容:当强降雨来临时或接收到预警信息后,镇、、社区巡查人员要立即到岗到位,加强3座小水库危险区等区域的巡查防守,根据需要增加人员和巡查频次。降水量以气象、水文雨量站实测为准

2、信息报告流程:巡查责任人一旦发现险情,要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方式报告镇、(居)、社区包保防汛责任人,包保责任人立即将信息上报防指办,报告内容包括:发生险情、灾情的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地点、险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人口、耕地以及现场抢险情况等,必要时提前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撤退准备。

3.2 启动响应

防指在接到区防指启动应急响应时或本达到启动条件时,可视情适时启动本应急响应,按照应急响应级别部署安排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工作组立即启动,防汛包保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做好物资、队伍预置等准备,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按照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

3.2.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 按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 进入汛期,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 指挥部负责全镇小(1)、(2)型水库、塘坝、堤坝及防洪工程调度。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 洪涝等灾害发生后,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 洪涝等灾害发生后,由镇政府和镇指挥部向区政府和区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6) 对镇域内发生的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乡镇的,在报告镇政府和镇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7) 因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镇防汛抗灾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镇政府和镇指挥部报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级应急响应:

3.2.2 级应急响应

1、镇内河流发生特大洪水或因上游水库泄洪导致漫坝、破堤

2、②小(1)或(2)型水库发生垮坝,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镇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Ⅰ级应急响应,与各村(居)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向区防总报告;镇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动员一切力量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紧急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抢修损毁工程,减少损失。

3.2.3 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镇内河流或上游泄洪发生漫坝;

2、小(1)或(2)型水库超警戒水位。镇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Ⅱ级应急响应,并与相关村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向区防总报告;镇指挥部加强值班和宣传,组织人员加大巡查力度,组织抢修。

3.2.4 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镇内小(1)、(2)型水库、塘坝等水位上涨较快,超出正常蓄水位

2、镇内河流或上游泄洪超出正常水位。镇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Ⅲ级应急响应,与相关村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镇指挥部加强值班和宣传,各村每天通报汛情;密切注意汛情变化,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3.2.5四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全镇出现持续暴雨,库、坝水位上涨较快,

2、重点河流出现水位连续上涨。镇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Ⅳ级应急响应,与相关村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镇指挥部加强值班和宣传,各村每天通报汛情;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3.2.6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及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应从低到高逐级启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启动更高等级的应急响应。由防指办提出启动建议,报防指指挥长决定。

信息报送应满足以下要求: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由防指办统一核准后按有关报送要求上报,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上级防指通知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防指应立即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及时报送落实情况。

3.3 防汛响应措施

3.3.1 水库巡查防守

各水库“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巡查责任人”按照职责要求,严格执行小水库汛期蓄水调度要求,严禁“超汛限水位蓄水”,负责水库的巡查防守、应急调度,日常水库水位观察报汛、放水、泄水等设备操作、水库现场预警发布等。各村(居)组组织成立村级防汛抢险队,负责本村境内小水库应急抢险工作。当发生强降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要立即通过放水或泄水建筑物进行泄洪,直至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确保水库防洪安全。

当发生强降雨,水库水位超设计水位时,要尽可能加大下泄流量;村应急抢险队要立即上库,对水库坝体薄弱环节进行加固;若发生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照《小水库应急抢险预案》规定组织抢险,同时,通知水库下游影响区群众立即转移至安全地带。

3.3.2 危险区人员转移

当洪水漫坝或溃坝时,立即进行群众转移,路线如下:

1、蛇皮塘水库:汪家行、十里桥村部分群众:村庄

六苏路   西海酒店或六安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淠河沿岸:周湾、桃湾村部分群众:村庄    村村通路   六苏路   西海酒店或六安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3、其他各区域,组织群众向本组高处转移。

3.3.3防洪工程险情处置和被困人员救援

1、险情处置

当出现小水库有发生重大险情、堤防决口前期征兆时,防指办或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同时向乡政府和区防指报告,向下游受洪水影响区域预警,立即转移风险区人员。乡防指立即成立现场防汛指挥机构,启动水库应急抢险预案,全力组织抢险。

2、被困人员救援

政府、防指办和各行政村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组织带领抢险队赶赴现场,制定救援方案,充分利用各种救援手段全力营救被困人群。必要时应及时向区防指报告,请求专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镇河防指相应工作组负责做好脱险人员的临时生活安置、心理安抚和医疗救护等保障工作。

3.4 抗旱响应措施

当发生严重干旱或特大干旱灾情时,党委政府坐镇指挥,将抗旱做为当前中心工作,按照上级防指抗旱救灾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抗旱中遇到的问题和用水矛盾,优先保障人畜用水,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尽最大可能保粮食作物灌溉用水。优先保障抗旱各项工程措施、物资方面资金使用,加快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延伸供水管网,疏通引水渠道,提外水补水,加快打井取水等。

3.5响应终止

当河库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区域性暴雨或台风影响基本结束、重大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旱情已解除或有效缓解,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旱情时,按区防指解除应急响应指令终止响应。

4、应急保障

4.1 级应急队伍

政府依托乡站所工作人员和民兵为主,组建50人的级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组建180级防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主要职责为:服从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参加级制定的年度防汛培训演练,按照防指调度命令参加乡级应急抢险处置、应急救援及救灾等工作。详见表城南镇防汛抢险救援队伍花名册。

4.2 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

镇积极储备防汛物资,编织袋2500条、雨衣60件、大锹30把、2500袋、木桩300根,照明设备30排涝设备5套救生衣45、救生圈75只,橡皮船2艘,在汛前准备到位,并专库存储。

5、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

根据防汛抗旱工作要求,汛前防指办制定教育培训演练计划,由乡政府统一组织镇、村防汛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小水库三个责任人防汛职责、应急抢险和防洪调度,确保新到任的防汛责任人必须经过培训,了解防汛工作原则,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熟悉掌握防汛抢险和应急救援知识,保证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能履职尽责。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

6、灾情核查和自救

灾后,积极组织民政、农业、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对群众受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汇总上报,引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7、纪律要求

1服从镇防总的统一指挥调度,在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各工作组有分有合,协调工作,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2在防汛抢险期间,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需离岗必须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

3在防汛抢险实际工作中,工作组人员必须靠前指挥和工作,切实担起自己的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防汛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不得散布不利防汛抢险工作的舆论。

5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拒绝财产和人员转移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人员和财产转移。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