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苏埠镇2023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张文意 发布时间:2023-05-26 15:04 信息来源:裕安区苏埠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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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办〔202312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高质量推进我镇秸秆禁烧工作,实现秸秆禁烧监管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在总结2022年度秸秆禁烧工作的基础上,立足镇情,现将《苏埠镇2023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随文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党政办公室

                            2023524

 

 

苏埠镇2023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区环保工作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扎实开展全域秸秆禁烧工作,力争实现零火点。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主要领导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埠镇秸秆禁烧三级联保立体责任网络的通知》(〔2022〕29号)要求,各村(居)要切实履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包保机制,适时更新包保人员信息,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要成立以村(居)书记为组长、其他人员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小组,同时成立秸秆禁烧应急处置和巡查工作专班,建立日常值班巡查处置机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各村(居)要充分利用村部广播、流动小喇叭、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秸秆禁烧宣传车等载体,通过发放苏埠镇秸秆禁烧《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广泛宣传秸秆禁烧重要性,切实发挥村民组长、护林员、公益岗以及秸秆禁烧应急处置和工作专班有关人员的作用,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板凳会等形式宣传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秸秆禁烧有关政策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各村(居)要将秸秆禁烧工作摆在村(居)工作的突出位置在着力抓好攻坚期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的同时,要努力实现常态化管控。一是做好秸秆禁烧巡查值班。村级要将村(居)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级护林员、公益岗位人员纳入村(居)值班序列,每安排1名村(居)两委干部带班开展巡查,镇级包保干部要主动深入各自包保责任区域开展巡;二是明确巡查重点时段。村级巡查要与镇级同步进行,巡查重点时段为秸秆禁烧攻坚期(5-7月份、9-11月份)每日下午1:30至5:30、晚上6:30至8:30;三是明确巡查工作任务。日常巡查要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宣传、火情隐患排查与登记、火点及黑斑监测与处置。

(四)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

1.严控“第一把火”。对被确定为省、市、区“第一把火”的情形,按照省、市、区有关处理办法执行,并对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包片干部给予免职,建议给予村民组长免职,火点所在责任区域的镇级包保干部负连带责任(具体处理措施由镇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对被确定为全镇“第一把火(以镇巡查及遥感卫星监测到的火点为准),扣除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包片干部当月此项工作全部绩效工资(攻坚期5-7月份、9-11月份定为1000元,其他月份定为500元),扣除火点所在责任区域的镇级包保干部当月秸秆禁烧相应工作绩效,并视火情产生的影响程度,给予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包片干部相应党政纪处分。

2.稳控“继发火点”、黑斑针对被省、市巡查发现并通报的继发火点、黑斑,扣除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包片干部当月此项工作全部绩效工资(攻坚期5-7月份、9-11月份定为800元,其他月份400元),扣除火点所在责任区域的镇级包保干部当月秸秆禁烧相应工作绩效,村(居)党支部书记向镇党委、政府作深刻检查,由村(居)负责对相应村民组长开展警示谈话;针对被区镇巡查(含遥感卫星监测)发现并通报的继发火点、黑斑,扣除村(居)包片干部当月此项工作全部绩效工资(攻坚期5-7月份、9-11月份定为500元,其他月份300元),扣除火点所在责任区域的镇级包保干部当月秸秆禁烧相应工作绩效   

3.加强护林员及公益岗位人员管理。村(居)护林员、公益岗人员要全面参与所在村(居)秸秆禁烧常态化管控工作,并由村(居)负责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区划分。护林员、公益岗人员责任区内发生1次市级以上巡查发现并通报的火点、黑斑或被区镇发现并通报的3次以上继发火点、黑斑时,由村(居)负责及时研究撤换并报镇区主管单位(部门)备案。另外,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拒不服从村(居)工作安排的护林员、公益岗人员由村(居)负责及时研究撤换并报镇区主管单位(部门)备案

4.严惩恶意行为。对随意焚烧秸秆、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黑涉恶、焚烧情节严重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镇村秸秆禁烧工作,违反秸秆低茬收割规定,并造成焚烧地茬现象的,将联合公安、环保等执法部门对种植承包大户进行经济处罚且取消相应农业补贴,并将农机作业手或所在合作社列入黑名单,限制在镇域作业行为。

5.兑现工作奖励。对全年未被各级发现或通报火点情形的村(居),镇将及时兑现工作奖励资金,具体金额经镇会议集体研究后发放,同时在全镇通报表彰。

附件:

1.苏埠镇秸秆禁烧“联保”责任区域告知书;

2.秸秆禁烧承诺书(农户)。

 

 

 

附件1:

苏埠镇秸秆禁烧“联保”责任区域告知书

尊敬的领导/同事:

为切实加强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基础,共同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守护苏埠美丽家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苏办〔2023 )文件精神,现将您所包保的秸秆禁烧网格责任区域告知如下:

责任人姓名:

责任区域:xxx村(居)xxx组(农户信息在村备存)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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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埠镇秸秆禁烧“联保”责任区域告知书(存根)

尊敬的领导/同事:

为切实加强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基础,共同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守护苏埠美丽家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苏办〔2023 )文件精神,现将您所包保的秸秆禁烧网格责任区域告知如下:

责任人姓名:

责任区域:xxx村(居)xxx组(农户信息在村备存)

    送达人(签字):            收悉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秸秆禁烧承诺书(农户)

本人承诺:我将带头严格遵守镇村秸秆禁烧规定,积极参加秸秆禁烧工作宣传,主动劝阻违反禁烧规定的行为,坚决做到农作物秸秆及田间荒草进行打包离田,送至村临时堆放点,坚决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全力维护好良好的生态环境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23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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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承诺书(农户)存根

    本人承诺:我将带头严格遵守镇村秸秆禁烧规定,积极参加秸秆禁烧工作宣传,主动劝阻违反禁烧规定的行为,坚决做到农作物秸秆及田间荒草进行打包离田,送至村临时堆放点,坚决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全力维护好良好的生态环境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23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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