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 09:45 信息来源:裕安区苏埠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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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办〔2021〕33号


各村居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根据区有关会议安排和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研究,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进民生,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问题,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不缴不得”的激励机制,杜绝到龄一次性补交领取待遇,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长期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超过15年,每超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2元,个人养老金个人账户累加除以139计发。

三、目标任务

根据区下达要求,今年全镇城乡居民参保目标任务数为26770人,各村居要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缴费方式

根据市人社局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在缴费方式上仍主推微信缴费,但继续保留存折缴费方式。缴费起步档仍为500元标准执行,最高档次6000元。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鼓励参保缴费人员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五、参保范围、政府补贴、保障水平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60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政府补贴

1.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省、区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缴费补贴标准为:缴500补贴70元,缴600补贴80元,缴700补贴90元,缴800补贴100元,缴900补贴110元,缴1000补贴120元,缴1500补贴150元,缴2000、3000、4000补贴200元、缴5000、6000补贴230元。当年缴费有补贴,如当年不缴费以后补缴不予补贴。今后可能不给补缴,到龄缴不满15年的需逐年延迟缴满15年才能领取待遇。

2、在册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区政府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对节育手术并发证人员(三级以上)、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等缴费困难群体,区政府分别按每人每年500元、10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正常缴费档次给予补贴。

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子女父母参保缴费的,区财政在上述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

(三)保障水平

1.养老保险金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目前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因此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到龄享受人员(满60周岁)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缴费存折到社保所申报,否则不能领取待遇。

2.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必须在死亡三个月之内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火化证到镇社保所申报,区财政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从死亡后的次月为算,补助标准为区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超过三个月不予受理。对于死亡不及时上报的,存在死亡冒领现象的,将会受到严肃处理。

六、集中征缴阶段

5-6月集中开展2021年度保费征缴工作,从7月开始,镇每月一通报,并适时召开调度会,通报各村居任务完成进度;年终纳入村居考评和民生工程考评,确保7月底前100%完成全年缴费目标任务,实现应保尽保。

七、落实责任,严明奖惩

为了促进和激励各村居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设立了奖惩制度,凡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任务的村居奖励两委干部合计5000元,凡在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参保任务的,村居奖励两委干部合计3000元,凡在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参保任务的村居奖励两委干部合计2000元,凡在2021年11月30日完不成参保任务的村居扣除村居办公费用1000元,罚款从该村居转移支付资金中直接扣除,并全镇通报批评,纳入效能建设扣分,镇每月通报各村居缴费进度,对进度滞后的村居,进行调度和约谈。

现将《苏埠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目标任务分解表》附后,请各村居委员会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落实,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

附件1:苏埠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关于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情况的通报

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

苏埠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数

 

 

序号

村别

今年任务数

今年完成数

完成进度

备注

1

范大塘

1380

 

 

 

2

白圩

1600

 

 

 

3

黄莲

1550

 

 

 

4

戚桥

1750

 

 

 

5

万寿

2000

 

 

 

6

田垅

1250

 

 

 

7

孙湾

1400

 

 

 

8

大巷

1400

 

 

 

9

卢氏祠

1400

 

 

 

10

南楼

1650

 

 

 

11

苏南

2050

 

 

 

12

碾盘

1550

 

 

 

13

陵波

2000

 

 

 

14

横排头

1550

 

 

 

15

淠河

1500

 

 

 

16

八里

1660

 

 

 

17

东街

170

 

 

 

18

西街

130

 

 

 

19

南街

170

 

 

 

20

南外

610

 

 

 

合计

26770

 

 

 

 

说明:其中完成数包含代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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