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苏埠镇2021年冬春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23 15:45 信息来源:裕安区苏埠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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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 做好我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苏埠镇草拟了《苏埠镇2021年冬春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苏埠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1月21日共收到20个单位的反馈函,形成《苏埠镇2021年冬春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三、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疫情病例,科学、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落细最小单元管理

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居老党员、村民组长、离退休老干部、协会会员和志愿者队伍灵活机动的优势,在各个村居、自然村和小区普遍设立网格员,加强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在全镇形成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网格员包户的疫情防控网络格局。

(二)坚持信息日报告制度

信息报送是疫情防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村居要每天坚持对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途经中高风险区以及其他外地返来人员进行清理摸排,查验安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每天下午2:30分前将摸排信息汇总后,电子版指挥部办公室,纸质版由村居包片干部和党组织书记签字后留存,没有新增返来人员的要实行零报告。

(三)处置流程

1.对境外返(来)人员一律安排专人专车,做好安全防护送区集中隔离点实行“14+7”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即在入境点集中隔离14天后,再居家隔离健康观察7天。居家隔离期间的第1天、6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同时加强每日早、晚两次的体温观察。 

2.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核酸检测。

3.对春节返乡人员中的重点人群开展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包括:在机场、港口、车站、码头等场所从事一线岗位人员;从事冷链物流、打包、搬运、销售、加工岗位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从事管理服务岗位人员;医疗机构工作岗位人员;移民和海关等系统一线岗位人员;各类农贸市场、商超、餐饮、食堂、外卖、快递、物流等公共领域服务岗位人员;参与社区防控一线岗位人员;交通运输服务岗位人员;养老院等福利机构工作岗位人员。

4.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5.对发热等症状病人第一时间送至镇中心卫生院预诊分诊门诊进行隔离观察,发现问题立即安排专人专车送世立医院定点门诊治疗。

(四)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发动村居、社区网格员、家庭签约医生、预防保健医生对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配合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动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及时按程序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

(五)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充实专业队伍力量。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培训,严格落实消毒和隔离技术规范,加强医护人员防护,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理,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六)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管理。严格把控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宾馆、饭店和批发市场等进货来源,应尽可能减少从疫情发生地批发农副产品,定期对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快递、物流、超市等重点场所和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抽样检测。

(七)严控各类规模性聚集活动,降低病毒感染风险。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和控制会议等人员聚集规模,严格执行上级“喜事缓办、白事从简,聚会停办”规定,实行红白喜事报备,落实干部包保,谁主办谁负责。

(八)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

保护能力。开展以环境卫生治理、清除病媒孳生地为主要内容的统一清洁行动。加强对车站、农贸市场、医院等人群聚集场所的环境整治,做好公共交通工具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

(九)加强健康教育。要通过“一封信”、“大喇叭”、板凳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红白喜事防控措施,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停办”。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

五、创新举措

重点加强发热病人监测,规范预检分诊门诊设置;加强农贸市场管控,认真落实“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措施;合理引导群众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六、保障措施

成立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名单附后),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总指挥,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担任副总指挥,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指挥部负责全镇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街、各有关单位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加大疫情防控各环节自查、督查力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各地要牢牢把握春节期间外出返乡高峰期,密切关注重点人群,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政策解读部门:苏埠镇党政办

地址:裕安区苏埠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

解读人:张家磊

电话:0564-28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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