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苏埠镇2020年秋种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17 16:25 信息来源:裕安区苏埠镇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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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依据《裕安区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应用工作方案》(裕医保〔2020〕56号),结合我镇实际。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创新“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大量的异地和线上服务需求,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助力决胜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苏埠镇草拟了《关于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苏埠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10月29日共收到20个单位的反馈函,形成《关于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让群众零跑腿、数据多跑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此推动医疗保障民生工作向深度拓展、向长效提升,达到“全面覆盖、应用丰富、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工作目标。

五、主要任务

11月底前,实现各村居30%以上的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2月底前实现各村居50%以上的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六、创新举措

细化责任落实。各村居是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要成立工作专班,在镇人社所的统一指导下,保质保量完成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工作。

七、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本村居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等各项工作。

八、下一步工作

加强督查考核。各村居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及成效,提升社会认知度,营造推广应用良好社会氛围。镇人社所要定期调度,开展检查,适时通报,并将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情况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考核内容。


政策解读部门:苏埠镇党政办

地址:裕安区苏埠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

解读人:张家磊

电话:0564-28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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