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裕安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05 08:59 信息来源:裕安区公安分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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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着力解决六安市城区遛犬不拴绳、犬吠扰民、犬粪不及时清理、饲养烈性犬、犬只防疫和流浪犬等突出问题,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六安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裕安区依据此方案,由公安分局牵头,结合裕安区实际,起草了《裕安区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解决裕安区城区遛犬不拴绳、犬吠扰民、犬粪不及时清理、饲养烈性犬、犬只防疫和流浪犬等突出问题,树立文明养犬新风,建立养犬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市民依法、文明养犬的和谐局面。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裕安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房管中心、司法局、卫健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及属地乡镇街、高新区均为成员单位。

(二)进行合法性审查。《裕安区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后,交裕安区司法局、政府办公室等进行审查。

(三)征求意见建议。2020年8月31日,裕安区召开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向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专业服务机构等征求意见建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公安分局对《裕安区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进行部分修改后,经分管领导签发,印发各有关单位。

四、工作目标

(一)解决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遛犬不拴绳、犬吠扰民、犬粪不及时清理、饲养烈性犬、犬只防疫、流浪犬等突出问题。

(二)提升文明养犬意识。通过宣传、巡查、劝导等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三)摸清基本情况。采取入户登记等形式,对城区涉犬单位和养犬户进行摸排,为下一步建设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犬只规范化管理等提供依据。

(四)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为全市养犬管理立法工作打下基础。

五、主要内容

(一)广泛宣传发动。在小区出入口设置文明养犬劝导台,利用小喇叭播放音频,对养犬户实行全覆盖登门走访,对公共场所开展宣传,利用新旧媒体等开展广泛宣传活动。

(二)全面摸排登记。对裕安城区范围内养犬户、养犬单位进行拉网式摸排,填写摸排表。

(三)坚持巡查整治。成立养犬管理工作巡查队伍,在早、晚等重点时间对重点区域、场所进行不间断巡查。

(四)集中清理整顿。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犬呔扰民、无照经营等集中开展清理整顿。

(五)收容流浪犬只。对养犬管理范围内浪浪犬、无主犬及时处置,发现一只,收容一只。

六、创新举措

(一)加强网格宣传。在小区出入口设置宣传劝导台,每天早晚安排人员对进出小区遛犬市民进行宣传。

(二)购买专业服务。与柏爱动物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临时协议,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对流浪犬、无主犬的救助喂养等工作。

(三)每日排班巡查。成立由公安、城管参加的巡查队伍,每日早、晚等重点时段,对公园、公共场所等重点地段开展巡查,劝导制止遛犬不拴绳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处置流浪犬、犬吠扰民、犬粪不及时清理等突出问题。

(四)开展全面整治。组织公安、城管、社区、物业等有关人员,逐社区、逐小区开展整治。

(五)强化打击处理。对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牵引以及不及时清除犬便,影响环境卫生等不文明养犬管理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保障措施

成立了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区公安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房管中心抽调9名同志专门办公,并在坤元酒店4楼安排办公用房,配备了办公用品和车辆,将城区养犬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保障。

八、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宣传标牌、利用LED屏、召开板凳会以及新旧媒体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二)强化巡查整治。联合巡查队伍在早、晚遛狗较为集中时段,加强对重点场所、区域的巡查力度,全力解决遛犬不拴绳、犬粪不及时清理、流浪犬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案件办理。充分发动公安、城管等有关单位主观能动性,用足用全法律,对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牵引、不及时清除犬便,影响环境卫生等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到位,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辐射一片的效果。

(四)强化重点整治。对征地拆迁地块、建筑工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排查,捕捉收留流浪犬,整治犬只不拴绳等突出问题,消除工作上的死角。

(五)加强工作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工作联动,按照各单位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九、政策咨询渠道

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裕安区龙井沟路原坤元酒店4楼

联系人:何磊

联系方式:0564-339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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