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17:45 信息来源:裕安区公安分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裕政办秘〔202067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裕安区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4日  

 

裕安区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市民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六安市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20〕9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市民养犬行为,树立文明养犬新风,建立养犬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市民依法、文明养犬的和谐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中心城区(主城区创城范围)市民养犬情况,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整治违规养犬行为,着力解决遛犬不拴绳、犬吠扰民、犬粪不及时清理、饲养烈性犬、犬只防疫、流浪犬等突出问题。在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相关标准,建设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规范实施全覆盖、全流程、闭环式养犬管理,形成社会化、智能化养犬管理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一)区城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谋划统筹、工作目标和方案制定,以及跟踪检查、通报进度;负责舆情应对,督促处理有关举报投诉,对重点区域、场所开展不间断巡查;牵头联系购买专业犬只管理服务,督促服务单位规范收容流浪犬只。

(二)三街三乡镇、高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养犬管理的主体责任,组织相关部门、社区(村组)、物业、志愿者等做好辖区养犬管理工作。

(三)区公安分局:牵头做好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打击因犬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牵头做好犬只登记备案,负责捕灭狂犬,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创建指导中心:负责养犬管理的常态化宣传工作,倡导市民文明养犬,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城区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创建考核和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无犬小区评选。

(五)区城管局:负责依法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城区有关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协同做好流浪犬捕捉、收容、管理等工作。

(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免疫、监测,发放犬免疫证,推广使用犬电子身份证;做好犬只诊疗机构审查许可,依法查处犬只防疫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大型犬和烈性犬鉴定,监督指导病、死犬无害化处理,配合做好免疫与备案一门式服务等工作。

(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犬只经营市场主体依法核发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八)区卫健委: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犬伤处置、狂犬病人抢救治疗、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及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犬伤规范化处置。

(九)区民政局:负责协调动物保护组织参与养犬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明养犬社区民主评议,指导社区(村)开展无犬小区创建。

(十)区房管中心:负责督促物业单位落实养犬管理工作。

(十一)区司法局:负责为养犬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十二)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有关经费保障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广泛宣传发动

1.坚持社(村组)网格宣传。集中宣传期间,在各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文明养犬劝导台,每天早、晚重点时段安排社区、物业、志愿者、区直包保单位干部等,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遛犬市民进行宣教服务;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小喇叭反复播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

2.组织登门入户宣教。在集中宣传期间,各小区要逐楼、逐单元排查是否有养犬户,对养犬户实行全覆盖登门走访,散发《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劝导文明规范养犬。

3.加强公共场所宣传。属地街乡、社区组织城管、市场监管、公安等人员,督促辖区有关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在沿街LED屏滚动播放文明养犬宣传标语,在公园广场、主干道、商业街区等设置文明养犬引导牌、提示牌,提醒市民文明遛犬并及时清理犬粪。

4.利用各种载体宣传。宣传部门牵头,通过微信、微博、自媒体、抖音快手等,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曝光。街乡和高新区要安排流动宣传车,广泛宣传养犬管理重大意义,广播《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始终,9月作为集中宣传月,由宣传部和区文明创建指导中心牵头,三街三乡镇和高新区负责安排落实。

(二)全面摸排登记

各社区(村)要开展拉网式摸排,采取入户登记等形式,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分小区、分楼栋、逐户填写《裕安城区养犬管理信息登记表》;对辖区内犬类经销店、宠物商店、犬只诊疗机构等涉犬单位,逐个填写《裕安城区涉犬单位摸排登记表》

摸排登记工作以三街三乡镇和高新区为主,920日前完成,并将有关表格梳理报告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坚持巡查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三街乡镇和高新区组建养犬管理工作队伍,动员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每天对重点区域、场所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劝导制止遛犬不栓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处置流浪犬只,着力解决犬吠扰民、犬粪不及时清理等突出问题。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不间断巡查、督导,会同属地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及时处理有关群众举报。

巡查整治工作以三街三乡镇和高新区为主,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三街三乡镇和高新区联动开展。

(四)集中清理整顿

区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与三街三乡镇、高新区加强联动,对涉犬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城管部门牵头依法处理未能及时清除犬只粪便、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等行为;公安部门牵头依法取缔主城区内从事犬只经营性养殖活动,查处饲养犬只干扰市民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对未获得免疫的犬只落实免疫、核发犬免疫证、劝导养犬人使用犬电子身份证,依法查处非法从事犬类诊疗活动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依法查处无照从事犬类经营行为。对阻扰依法执行养犬管理公务的,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收容流浪犬只

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流浪犬,以及市民举报的流浪犬,三街三乡镇、高新区、社区(村组)、物业等要及时处置,发现一只,收容一只。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联系,由区统一购买专业犬只管理服务,为各地流浪犬只收容工作提供保障。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养犬管理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影响社会环境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要从人民至上的高度,充分认识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迅速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直有关单位及街乡、高新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另文印发),组建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区养犬管理工作。街乡和高新区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队伍,细化工作方案,95日前完成养犬管理专项整治组织、动员、部署工作。

(三)强化协作配合。区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及时互通信息,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街乡和高新区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组)、物业及社会组织、团体等群众工作优势,创新管理模式,整合各方资源,提高社会参与度。

(四)严格规范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要视情况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查处,防止激化矛盾。

(五)加强督导检查。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发现并跟进解决问题。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周一上午900前报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经验做法、共性问题、意见建议等也要及时报告。


1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文明养犬是城市文明和市民素质的综合体现。争做文明养犬人,创建人犬和谐的美好家园,是每个养犬人的应尽责任和义务。请您全力支持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一、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二、养犬人应当在独自占有或者独自使用的住宅、区域范围内规范养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区,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不得作为养犬场所。

三、提倡文明遛犬,不在医院、学校、商场、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遛犬;出门遛犬时请拴犬绳,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人群,确保他人人身安全;遛犬时,及时清除粪便。

四、规范养犬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养犬人应当自觉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

 

感谢您支持,并配合做好规范城区养犬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城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8


2

 

裕安区文明养犬承诺书

 

文明养犬人人有责,我承诺:

1.积极遵守养犬管理的相关规定,不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不随意虐待、遗弃犬只。

2.不在居民区楼道、露台等公共区域养犬。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3.携犬外出时主动为犬只束牵引带,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人员,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4.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5.不携犬进入医院、学校、商场、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

6.不携犬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7.外出遛犬,注意观察、控制犬只,谨防发生咬伤他人或损坏公私财物的事件。以积极态度承担因管理不善对他人造成影响或伤害的责任,并依法赔偿被伤害人的医疗费用和其他损失。

8.做好养犬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

9.支持配合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承诺人:

     


3

 

养犬管理宣传标语

 

1、遛狗要拴绳,狗屎及时铲

2、养犬要当铲屎官!携犬不进公共场所!

3、养犬要文明,违规要受罚

4、遛狗牵绳不扰民,犬只粪便及时清

5、你又不是二郎神,遛狗为啥不拴绳

6、随身携带工具,及时清理犬粪

7、养犬愉悦自己,养犬勿扰他人

8、加强犬只免疫,倡导文明养犬

9、文明养犬,从我做起

10、养犬要文明,遛狗要拴绳,粪便要清理

11、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文明养犬

12、严格规范犬类管理,营造安全卫生环境

13、坚持文明养犬,维护城市形象

14、为了公众健康,请您文明养犬

15、安全文明养犬,预防疾病传播

16、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17、规范养犬管理,提升城市品位

18、争当文明养犬人,共建和谐新时代


附表4

裕安城区养犬管理信息登记表

 

序号

养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犬只名称

犬龄

数量

是否免疫

备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附件5

 

裕安城区涉犬单位摸排登记表

序号

涉犬单位类型

涉犬单位名称

地址

办理经营证照情况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附件6

 

裕安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周(      日-      日)

乡镇街高新区

捕捉流浪犬只数

受理涉犬举报线索数

劝导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数

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数

清理整顿涉犬

单位场所数

媒体曝光数

 

 

 

 

 

 

 

 

 

 

 

 

 

 

 

 

 

 

 

 

 

合计

 

 

 

 

 

 

备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标签: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