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印发《裕安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16:46 信息来源: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原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改善人居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全市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的号召,依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绿化会评比表彰活动实施办法》(全绿办〔2009〕9号)和《关于印发<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检查办法>和相应的<检查评分标准>的通知》(全绿字〔2009〕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六安市于2018年正式启动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裕安区林业局起草了《裕安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草案)》,并通过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兼顾、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林长制改革为统领,以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为主抓手,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深入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统筹推进城乡绿化,扎实推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活动,为建设美好裕安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达到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标准,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 %以上,其中:山区乡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丘陵乡镇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平原乡镇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深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和绿化管护,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经济,着力建设林业生态文化,实现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到2025年,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提升,建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实现林业发展再上新高度。

(三)创建重点工作(1)实施绿化美化提升工程。一是加快生态修复造林。按照“主攻平原、提升丘陵、巩固山区”的造林绿化建设思路,攻坚宜林地、林间隙地造林,加快“四旁”绿化。实施长江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工程,推进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提升“四边四旁四创”绿化水平,突出“一谷一带”和“江淮果岭”建设,加快农田林网造林。二是提升城镇园林绿化水平。坚持新建与提升并重,全面推进城镇公园、街道、水系、城市出入口、环城林带、乡镇政府所在地等各类绿地建设。城区居民出门300-500米内建有一定规模的休闲绿地、公园或广场。提升单位、企业、居住小区、停车场绿地建设水平。加快美丽乡村绿化美化。三是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继续加快国省县道公路、铁路和河渠森林长廊建设,并将森林长廊向乡村道路延伸。打造中心城区“环状放射型”绿道网络体系,加快森林生态廊道建设2018-2020年,全区新建绿色通道120公里。四是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大全民义务植树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到2020年,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到95%以上,尽责率达到90%以上。建设一批义务植树基地。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

(2)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结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进步提高我区森林质量和管护水平。一是抓好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加大大别山地区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全面停止国家公益林采伐,完善公益林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禁止古树大树非法移植,坚决制止乱采滥挖大树、古树,遏制大树进城之风。二是加强森林抚育管护。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成活率、保存率和郁闭度。2018-2020年在全区实施中幼林抚育经营45万亩。积极培育混交林和异龄复层林,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培育大径材,提高林分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的多种功能。三是扎实推进防灾体系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防灾体系建设,提升林业灾害监控与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3)实施生态产业富民工程。一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着力培育木本油料林、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木竹加工和苗木花卉产业,以企业为龙头,发展订单生产、订单种植,形成“龙头企业+原料基地+专业合作社+林农”的发展模式,打造产业链,加快科技创新,推进林业产业现代化建设。二是加快森林旅游开发。推进龙井沟森林公园、九公寨风景区、横河岭林场、横排头景区、茶主题公园、淠河国家湿地公园、江淮果岭农旅等生态旅游基地建设,着力发展竹文化、茶文化、花文化、药文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业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共享民宿”等生态休闲旅游,促进林业第三产业经济建设。三是实施林业精准扶贫。加快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大力发展高效林业产业,提高林地生产力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到2020年,全区林业总产值突破30亿元。有适宜发展条件的贫困乡(镇)村都能从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获得更大利益,贫困林农林业综合收入逐年递增10%以上。

(4)实施创新驱动工程。一是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按照《六安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推进林长制改革工作,着力完善林长组织体系,细化林长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建立林长制改革督察制度,强化督察,跟踪问效。将林长制改革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度综合考核紧密挂钩,纳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内容。二是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农村林地集体所有制,巩固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基础性地位,继续完善确权发证,加强林权权益保护。积极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建立健全林权交易和林权融资市场体系,激发林业创新发展活力。三是开展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建设,2018-2020年,全区新建省级森林城镇3个,森林村庄55个。配合市级绿化模范单位创建工作,3年创建绿化模范单位10个。

(四)实施步骤

(1)创建准备阶段(2018年6月-2018年9月)。主要任务包括: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组织机构(成立创模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确定专职机构人员等),编制裕安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总体规划、制定裕安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力案,召开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等。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0月-2020年3月)。在前期积极准备的基础上,对照绿化模范城市评比条件,各乡镇和责任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规划,精心组织实施,针对薄弱环节和个别不稳定的硬件指标,大力开展绿化模范城市建设,建设一批城乡绿化精品工程,确保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各项评价指标全面达标。

(3)申报验收阶段(2020年4月-2020年9月)。系统收集整理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创模材料等,对照相关考评体系分类归档。开展指标鉴定和自查验收工作,开展补差补缺,完善申报验收材料,迎接考核验收。

(4)完善提升阶段(2020年9月-2025年)。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巩固提高创建成果,确保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复核检查合格。

(五)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细化责任。区委区政府成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指挥部,做好督促,协调和指导工作依据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要求,加强区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机构建设。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创建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按照绿化模范城市建设理念,立足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围绕《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总体规划》科学编制《裕安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立足裕安区实际,体现地方特色,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各乡镇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动员,全面发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增绿、用绿、护绿、活绿、管绿”的绿色文明意识,营造创建活动良好氛围。

(4)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要加大绿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每年安排专项预算,用于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依托林业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投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产权谁负责、谁破坏谁治理”原则,采取责任制形式,将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等绿化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提倡“社会绿化社会办”,动员社会力量认建认养绿地,捐资社会绿化工程。

(5)严格考核,狠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要求,建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目标责任制,把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区创模指挥部对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督查,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区委、区政府予以追责。创建成功后,及时开展考核评比,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标签: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