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农村老宅基地复垦工作的通知
裕政办秘〔2019〕92号
各有关乡(镇),区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完成《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老宅基复垦工作的通知》(裕政办秘〔2017〕250号)文件确定的预期复垦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区农村老宅基地复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全区计划完成农村老宅基地复垦5000亩;2017年至2018年下达各乡镇的复垦任务要确保完成。
二、项目包干经费标准
鉴于我区农村老宅基地复垦项目后备资源日渐匮乏,且拟拆迁村庄建筑密度越来越大、拆迁成本逐年增高的现状,对2019年下达的农村老宅基地复垦项目包干经费标准予以提高,提高后的包干经费标准为:复垦为水田的每亩60000元;复垦为旱地(含其他农用地)的每亩50000元。包干经费以项目区建设总规模为计算依据,由乡镇包干使用;工作经费不变。2017年至2018年任务未完成的项目,继续执行原标准(包干费用35000元/亩)。
三、新增耕地率
因项目实施后的田坎、沟渠、路等需占用一定数量的项目区面积,因此,项目区的新增耕地率已不能满足《裕国土资〔2018〕48号》文件规定的“新增耕地率不低于95%”的标准,故此,项目区新增耕地率下调为93%.
四、经费拨付比例
(一)项目包干经费按3:4:3比例分三次付清,即:立项批复下达并完成地上拆迁清场后拨付包干经费的30%;通过区政府竣工验收后拨付包干经费的40%;市级验收意见下达后付清剩余的30%包干经费;
(二)项目工作经费按4:6比例分两次付清,即:通过区政府竣工验收拨付工作经费总额的40%;通过市级验收后付清剩余的60%;
经费拨付渠道按《裕政办秘〔2017〕250号》文件规定不变。
五、工作奖惩
支持并鼓励超额完成年度复垦任务,上不封顶。工作奖惩执行《裕政办秘〔2017〕250号》文件。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