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印发耕地保护监管执法与监督管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以及皖自然资〔2022〕177 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有关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切实加强自然资源部门耕地保护监管执法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组织部门干部管理监督有效衔接,以“长牙齿”的硬措施,推动落实落细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将耕地保护监管执法结果情况列为考核指标,提供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审计内容,作为评价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参考,推动形成严格保护耕地、依规依法用地的良好局面,确保党中央耕地保护政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工作机制》草拟之前,一是梳理上级政策和学习周边县区相关政策;二是耕保股、田长制办公室、执法监察大队等相关股室进行探讨交流,形成征求意见稿;三是将征求意见稿发到组织部和纪委审查;四是根据审查意见再次修改,通过后下发各单位组织实施。
四、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各项制度,依法行政,依法查处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耕地保护的投入,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基本稳定,切实提高耕地保护监督水平。
五、主要内容
《耕地保护监管执法与监督管理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分为六个部分,包括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加强监管执法结果运用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化耕地保护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等多个方面。
六、创新举措
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台账,定期核账销账,落实闭环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调阅、复制有关材料核查处置有关问题线索。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保护好耕地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下一步会持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按照主体明确、责任明晰、经济激励、监督制约的思路,建立政府行政责任主体、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广泛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积极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切实提高耕地保护的实效,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