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六市监裕处罚〔2025〕468号)

发布时间:2025-09-30 11:05 信息来源: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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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执行情况 备注
468 六市监裕处罚〔2025〕468号 六安市裕安区奇奇客奶茶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六安市裕安区奇奇客奶茶店 92341503MAE5PC0W8U 梁情情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6月14日从金寨县百味丰商贸经营部购入20袋老坛酸菜面半成品,单价5.5元/袋,成品售价14元/份。据当事人陈述,其在老坛酸菜面过期后制作销售过1份,现已下架此菜品。至案发,当事人剩余的8袋老坛酸菜面已超过保质期,涉案的食品货值金额合计58元,违法所得计14元。 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8袋老坛酸菜面;2.没收违法所得14元;3.罚款2000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六安农商银行,账号:20000223393210300000026。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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