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裕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26 07:52 信息来源: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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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促进社会共治,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四个最严”为统领,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2022年3月,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精神,裕安区人民政府向六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请申报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2022年4月,《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备案名单的通知》(皖食安办函〔2022〕19号)文件通知,对裕安区等14县(区)予以备案,并要求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起草过程

1、5月20日,接到起草文件任务后,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人员,认真研读省级评与管理办法以及评价标准,着手编制本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29日完成《裕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2、6月13日,将《裕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印发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职能股室并召开研讨会议,进一步对文稿修改完善,形成《裕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6月17日,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征集意见公告,向社会和公众征集意见。同步召开裕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征求意见会,召集相关区直单位讨论实施方案,征求各单位意见,截止6月24日,收到反馈意见38份,其中无意见35份,3家有意见,意见均已采纳。包括:①区财政局提出的关于示范区创建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的具体表述;②区生态环境分局提出的关于推行耕地分类管理责任单位的划定;③区公安分局提出的“严厉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控走私冻品、活体动物等流入国内市场,对查获的走私冻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的责任单位的调整。综上,最终形成《裕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4、《裕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由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6日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经审查该文件未涉及第三方和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要求,准予通过审查。

5、《裕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由区司法局于7月11日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相关意见全部采纳,包括:①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②与相关责任单位确定好具体任务分工,吸收采纳意见调整任务分工的,与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6、2022年8月2日,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该方案。2022年8月17日,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该方案。

三、工作目标

《裕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从2022年7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争取2023年底创建成功。

四、主要内容

《裕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创建原则、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明确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对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明确创建任务。主要包括: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查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社会共治格局构建及食品安全宣传,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举措,以及“食安安徽”品牌推动十个方面。

第三部分,明确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确定创建工作的时间节点,提出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创建作出指引。

五、创新举措

《裕安区创建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省级评价与管理办法,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实施步骤,增设了自查整改阶段,分解工作任务的同时对成员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增强联动,积极创新,广泛发动宣传。并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在全区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科学安排进度,统筹部署创建活动,定期分析评估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凝聚创建合力,建立健全工作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对成员单位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三是保障资金投入,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七、下一步工作

根据方案内实施步骤部分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自查整改阶段严格对照省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自查自评,量化自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及时反馈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和群众意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模拟测评,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弥补不足,完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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