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裕安区开展安徽省质量强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9 08:55 信息来源:裕安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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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区政府起草了《裕安区开展安徽省质量强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28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信函方式。邮寄地址:裕安区环保大楼8楼裕安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委办公室,电话:0564-3311680。

二、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342688349@qq.com邮箱。

三、联系人:方君君   联系电话:0564-3311680。

裕安区开展安徽省质量强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和《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发〔2018〕26号)文件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增强裕安质量工作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性,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增强我区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 全面深化质量改革,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市场调节、行业自律、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发展工作大格局。着力形成以统一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综合监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责任追溯体系为重点的大质量工作机制,以质量发展引领经济转型,以质量强区支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质量强区创建活动的开展,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重点领域质量建设,努力建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有效推动我区质量水平提升、支柱产业升级。通过两年努力,实现我区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强区创建活动圆满达标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党委和政府重视、制度健全

1、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

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0号),出台当地质量强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将质量强区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质量强区工作列入党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发改委、区文明创建指导中心)

2、建立区委常委会听取质量强区工作汇报机制,区委、区政府每年听取质量强区工作汇报2次以上,分管领导定期听取质量强区工作情况汇报,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积极参加质量强区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成员单位)

3、建立质量强区工作协调制度,成立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

4、各乡镇街、高新区要制定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各乡镇街、高新区等相关单位)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质量强区建设,重点推进五大工程。

1、推进质量基础工程

(1)坚持标准、计量技术支撑引领作用。全面落实技术标准发展战略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不断夯实企业标准化基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停征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政策,抓好“民生计量、诚信计量、安全计量”三大工程,加大计量监管力度,持续推进计量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裕安区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着力推进我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相关成员单位)

(2)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65号),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支持运用认证手段培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推广实施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在全区深入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建立健全适应裕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检验检测体系,推动检验检测行业完善、发展。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推动部门联动,加强质量认证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

2、推进质量安全工程

(1)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的质量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构建以市场准入、监督抽查、风险监控、缺陷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着力建设完善农产品及食品标准化生产、检测、监管服务体系和质量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加快建立和落实质量安全风险分析、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质量提升加快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要素向优秀企业集聚,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让高端装备制造、自动化、新材料及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在裕安落地发展,培育壮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到2022年底,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其中种养环节初级食品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96%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获证率100%,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相关成员单位)

(2)稳步提高工程质量。以建筑、交通、水利、市政工程为重点,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抓好大型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工程、大型水利工程和重点市政工程等质量安全管理,分类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和乡镇公共建筑三类工程质量监管。完善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建立建筑节能区域化推进机制。加强工程质量源头控制,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控,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黄山杯”、“皋城杯”等国家优质工程奖和省、市优质工程奖,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到2022年底,全区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政府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全区新建民用建筑实现节能设计、施工执行率100%。功能完备、环境友好、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等综合满意指标不断提高,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在全市达到领先地位,并逐步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优质工程总数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

(3)积极改进服务质量。在旅游、商贸、卫生医疗、物流、养老等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争创省级服务质量与创新示范单位。加快服务业质量治理与促进体系建设,探索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让服务在“阳光下运行”。重点发展商贸服务、文化体育、旅游服务、健康养老、家庭服务、法律服务和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推行服务业质量标准,促进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大型现代服务企业。在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设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一揽子”服务。到2023年底,争创省级旅游名镇1-2个,争创省级旅游名村1-2个。服务质量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卫健委、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相关成员单位)

3、推进质量品牌工程

(1)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加强品牌政策研究,制定品牌发展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导向作用,扶持高新技术、高附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节能、环保产品争创政府质量奖,激励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质量强区创建活动。培育和保护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区域品牌,深入推进电子信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农副产品(食品)深加工等重点产业培育计划,努力创建国家级、省级优质产品示范区,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现代产业集群。到2022年底,争创市政府质量奖1-2个,争取认定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黄山杯工程1项,皋城杯5项,商标注册总量突破1500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相关成员单位)

(2)加大技术创新投入。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和生产要素组合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省市级检测机构的辐射促进作用,推动产品创新和品牌上档。在工程建设领域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工程质量。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积极引进优秀品牌,提升服务水平。力争到2022年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个,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2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相关成员单位)

4、推进质量提升工程

(1)深入开展三大行动。以大力开展“质量提升标杆示范、组织示范、人物示范、教育示范和文化示范”(简称“五大示范”)行动、“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简称“双零”)行动和“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品和服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质量提升”(简称“四重”)行动为抓手,以示范推进带动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深入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切实抓好至少1个重点产品、1个服务项目的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成员单位)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推动一批企业建立现代质量管控体系和首席质量官制度,使首席质量官制度真正名副其实发挥作用。加大质量发展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质量队伍建设,提高质量工作水平。发挥区质量发展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标杆企业配合联动,积极参加现代质量管理知识、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等培训班。(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成员单位)

5、推进质量文化工程

(1)培育质量诚信文化。积极参与“信用安徽”建设,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诚信档案,积极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制定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树立裕安质量信用形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相关成员单位)

(2)加强质量文化宣传。围绕“质量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质量主题教育宣传系列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质量文化氛围和质量发展环境。组织企业开展质量品牌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质量信息。积极推荐优秀作品、优秀企业参加省、市质量品牌故事大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相关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区质量发展委员会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质量发展工作,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质量强区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大政策扶持。完善质量奖励政策,建立健全质量强区政策扶持和支撑体系。加大对质量安全等工作的财政投入,引导企业加大对专利技术研究、标准研究、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实现产品质量提升和关键技术突破。

(三)建立考核机制。结合裕安实际,将质量强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对乡镇街、相关职能部门质量强区创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出台考评办法、制定评分细则,对质量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裕安区创建质量强区任务分解表


附件

裕安区创建质量强区任务分解表


序号

创建项目

创建内容

创建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质量机制

组织保障

1

成立党政主要领导双牵头的质量发展委员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新格局;把质量强区创建列为年度重点工作。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市场监管局

2022.6

工作措施

2

召开质量强区创建大会;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将质量发展理论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完成学习任务。

区政府办、

区委宣传部、

区市场监管局

2022.6-2022.10

3

政府制定印发质量强区创建工作方案,创建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单位明确。

区政府办、

区市场监管局

2022.6

4

质量强区创建任务纳入对各部门、乡镇街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区市场监管局

2022.8-2023.7

5

出台促进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激励引导企业夯实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技术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培育创建自主品牌;继续实施区政府质量奖。

区政府办、

区市场监管局

2022.9

6

深入开展“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质量主题宣传活动,丰富宣传手段,提升宣传效果,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质量氛围。

区委宣传部、

区融媒体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成员单位

2022.10

经费保障

7

财政安排相关质量强区工作经费,确保相关奖励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区财政局

2022.6

质量管理

检验检测

8

计量、质检、食品安全等方面设立公共检测机构或具备可靠的公共检测能力,满足产业发展和监管需求;乡镇街基层监管机构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快检能力;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质量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2022.11

标准化

9

政府制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战略,并认真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采标率80%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30%

区经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2022.11

计 量

10

列入强检目录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100%。年能源消耗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符合GB17167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

质量管理基础

11

继续对“四上”企业质量提升专题培训,推广卓越绩效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关键岗位员工质量技能水平,培训率90%以上,在骨干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主要负责人担任首席质量官,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经信局、

区发改委、

区住建局、

区农业农村局

2022.11

质量工作成效

产品质量

12

针对本地区主导产业制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具体方案,提出有效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区发改委

2022.11

13

有效使用“三品一标”农产品60个以上;上年度新增安徽工业精品1个。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经信局

2022.11

14

规模以上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在一二产业中培育、选树两个以上企业深度导入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可靠性工程等科学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能充分展示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组织、人物、教育、文化“五大示范”行动成果的质量提升标杆单位;在一二产业各开展一次质量提升经验交流观摩活动。形成若干在全省有影响的工农业产品。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经信局

2022.11

15

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区级以上各类监督抽查覆盖率90%以上;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证、强制性认证企业获证率100%。种养植环节初级食用农产品(农、林、渔)抽查合格率96%以上。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95%以上。

2022.11

工程质量

16

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8%以上。

区住建局、

区交通局、

水利局

2022.11

17

新建商品房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节能设计标准率100%

区住建局

2022.11

18

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质量问题和一般性质量问题投诉率同比下降。开展工程质量信用建设。

区住建局

2022.11

19

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分户验收率100%

区住建局

2022.11

服务质量

20

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

区发改委、

区经信局、

区文旅局

2022.11

21

服务业有效注册商标数量较上年同比增加;形成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服务项目。

区发改委、

相关成员单位

2022.11

22

制定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服务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单位数量较上年同比增加,一批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示范区、示范单位等)正在创建或通过验收。

区发改委、

相关成员单位

2022.11

23

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在服务业培育、选树两个以上深度导入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可靠性工程等科学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能充分展示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组织、人物、教育、文化“五大示范”行动成果的质量提升标杆单位;在服务业各开展一次质量提升经验交流观摩活动。形成若干在全省有影响的工农业产品。

区发改委、

相关成员单位

2022.11

质量安全

水平

质量安全

24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成员单位

2022.11

25

重视质量相关舆情动态,畅通质量诉求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处理群众意见建议,妥善解决社会热点质量问题和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防止因质量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成员单位

2022.11

26

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未出现被省级以上点名的区域性质量问题。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

27

未发生药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住建局、

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

2022.11

28

未发生特种设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点监控设备的定期检验率、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成员单位

2022.11

其  他

29

建立重点实验室,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区经信局、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

30

质量发展列入党校等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并完成教学任务。

区委组织部、

区委党校

2022.11

31

建立国家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成省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

区经信局、

区农业农村局

2022.11

32

通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验收,且在有效期内;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且在有效期内。

区经信局、

区农业农村局

2022.11

33

上年以来,作为承办方或协办方在本地区举办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质量主题活动,并给予积极支持。

相关成员单位

2022.11

34

辖区企业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或省政府质量奖、国家级优秀工程奖(鲁班奖等)、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或市政府质量奖、省级优质工程奖(黄山杯等)、行业工程质量奖。

区经信局、

区住建局、

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

区文旅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

35

辖区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区经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1

36

辖区企业在QC成果、现场监管、优质服务大赛、检验技能大赛、质量信得过班组、品牌故事大赛等质量相关主题活动中获得国家级成果、省级成果。

区经信局、

区文旅局、

区教体局、

区市场监管局和相关成员单位

2022.11

加分项

37

上年以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加2分;1、质量工作形成先进做法或特色经验,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有批示);2、在国家级会议上交流质量工作经验;3、在中央主流媒体(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正面报道当地质量工作;4、对服务业提供认证、注册商标和获得专利给予奖励扶持;5、开展服务质量检测;6、吊销严重违法市场主体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证书;7、查处案值100万元以上质量案件;8、积极向省局质量处报送创建工作动态。

区市场监管局和相关成员单位

2022.11

否决项

38

近三年来,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与质量工作有关的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或出现系统性、区域性质量问题,尚未整改完成。

相关成员单位

2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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