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2025年行政处罚结果(2025.05.14-05.23)
纳税人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违法行为名称 | 税收违法手段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文书字轨 | 文书制作日期 | 实缴罚款合计 | 主管税务所(科、分局) |
六安市裕安区永辉汽车服务站 | 92341503MA2QDC1F7A | 丢失发票 | 发票违法 | 于2024年1月3日领用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折叠票)1份:发票代码034002300104,发票号码51501301。因个人疏忽遗忘导致以上发票丢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以及《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4年第3号) 的规定,鉴于你单位是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情况,在被告知存在违法行为后,能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接受处理,态度良好,危害后果较低,且是首次发生此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六裕一税 罚 〔2025〕 20 号 | 2025/5/14 | 处以300元罚款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税务局 |
六安市裕安区公馆小厨 | 92341503MA2RQUUBX2 | 丢失发票 | 发票违法 | 于2018年5月7日领用2008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无金额限制版)25份:发票代码3400174320,发票号码15598986-15599010。因个人疏忽遗忘导致以上发票丢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以及《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4年第4号) 的规定,鉴于你单位是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情况,在被告知存在违法行为后,能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接受处理,态度良好,危害后果较低,且是首次发生此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六裕一税 罚 〔2025〕 21 号 | 2025/5/15 | 处以300元罚款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税务局 |
六安市裕安区双俊建材厂 | 92341503MA2TKKD70N | 丢失发票 | 发票违法 | 于2022年5月24日领用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折叠票)1份:发票代码034002200104,发票号码40780633; 2022年8月8日领用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折叠票)19份:发票代码034002200104,发票号码41984521-41984539。因个人疏忽遗忘导致以上发票丢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以及《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4年第5号) 的规定,鉴于你单位是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情况,在被告知存在违法行为后,能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接受处理,态度良好,危害后果较低,且是首次发生此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六裕一税 罚 〔2025〕 22 号 | 2025/5/15 | 处以500元罚款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税务局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澳缘酒庄 | 92341503MA2T1UJ99F | 丢失发票 | 发票违法 | 于2023年6月28日领用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折叠票)1份:发票代码034002300104,发票号码50195123;于2023年12月20日领用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折叠票)4份:发票代码034002300104,发票号码51264675-51264678。因个人疏忽遗忘导致以上发票丢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以及《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4年第5号) 的规定,鉴于你单位是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情况,在被告知存在违法行为后,能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接受处理,态度良好,危害后果较低,且是首次发生此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六裕一税 罚 〔2025〕 23 号 | 2025/5/15 | 处以300元罚款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税务局 |
六安市裕安区中国移动通信江家店专营店 | 92341503MA2NWWLY52 | 丢失发票 | 发票违法 | 于2018年8月15日领用2016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折叠票)10份:发票代码034001800104,发票号码09611645-09611654。因个人疏忽遗忘导致以上发票丢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以及《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4年第5号) 的规定,鉴于你单位是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情况,在被告知存在违法行为后,能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接受处理,态度良好,危害后果较低,且是首次发生此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六裕一税 罚 〔2025〕 24 号 | 2025/5/19 | 处以300元罚款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税务局 |
六安市裕安区苏埠张林车行 | 92341503MA2QE989X2 | 丢失发票 | 发票违法 | 于2020年6月4日领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六联无金额限制版)15份:发票代码134151922281,发票号码00128071-00128085。因个人疏忽遗忘导致以上发票丢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以及《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4年第5号) 的规定,鉴于你单位是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情况,在被告知存在违法行为后,能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接受处理,态度良好,危害后果较低,且是首次发生此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六裕一税 罚 〔2025〕 25 号 | 2025/5/23 | 处以300元罚款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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