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4-12-05 11:16 信息来源:裕安区税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序号 事项名称 职权类型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1 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行政强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八十八条第三款 裕安区税务局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
2 批准冻结存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九条
3 加处罚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4 批准强制扣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八十八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5 批准拍卖、变卖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八十八条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6 对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四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6.《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
7.《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公布)第三十三条
7 对违反账簿凭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三、五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8 对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9 对违反税款征收规定的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发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10 对违反税务检查管理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11 对违反发票及票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第七十一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9.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
12 对违反纳税担保规定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2.《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