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裕安区供销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6 16:54 信息来源:裕安区供销社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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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社、社属企业:

根据1月25日省、市、区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要求,经研究,现将《裕安区供销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基层社、社属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裕安区供销社

2024年1月26日

 


裕安区供销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消防工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和化解最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裕安区供销社系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裕安区供销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要求,彻底排查裕安区供销系统的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各租赁商户、生产经营自建房、用电培训机构、小型加工厂、燃气液化气、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仓储、办公场所、在建项目等重大安全隐患,杜绝冬春季裕安区供销系统内任何安全事故和火灾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做到真抓实干。经裕安区供销社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理事会主任卢兴发任组长,监事会主任张伟、监事会副主任闫玉炳任副组长,成员有丁瑞余、罗溦、龚义明、王世毅、戴继兵、夏克章、卢剑、吴涛、汪自发、吕美河、杨永伦、付家宝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张瑞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区供销系统冬春安全火灾防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以及冬春火灾防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步骤

2024年全区供销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统筹推进(2024年1月30日前)

裕安区供销社结合本社实际制定了具体方案,同时建立组织架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并在2024年1月30日召开全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安全隐患整治动员会培训,要求各公司、基层社及皖西大厦严格按照裕安区供销社冬春安全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逐一落实。

第二阶段:全面自查,深入整改(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5日)

1、各社属企业、基层社对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摸清底数,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并造册登记。坚持边查边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落实了“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开展一次全员自查自改、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保、开展一次电器燃气检测、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制定一份重点时期值班表、做到一次消防安全承诺),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突出的安全隐患风险问题要及时上报备案。

2、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接受区社专项行动领导组综合监管督查,对于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3、落实重要节点督导检查。特别是冬季节假日期间,各公司、基层社和皖西大厦组成了督导组开展集中督导,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完善安全火灾隐患应急救援体系,严格值班制度。区社专项行动领导组及社属企业、基层社要严格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做好紧急突发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做到一旦发生安全隐患,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能够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有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提高(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29日)

对全系统报上来的火灾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分类总结,深入分析依然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进行梳理,极力将所在防控中出现的疏漏整改到位,不留尾巴,健全完善防范重大安全隐患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公司、基层社和皖西大厦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本单位的冬春火灾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全力抓好系统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全面排查,问题清零

各公司、基层社和皖西大厦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办公楼、仓储、商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农资经营网点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有问题必有账,对账销号。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必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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