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精神,结合我区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全面部署“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部署、细落实,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二、结合实际,开展自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一把手亲自带队,对本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事故,让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祥和过“两节”。
三、突出重点,紧抓不放。一是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二是排查出租房、职工住房、废旧仓库和经营门点的安全隐患并做好整改工作;三是做好大型综合性商场、综合性农贸市场、加油(加汽)站、烟花炮竹经营场所等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经营安全。
四、区社将组织相关职能股室对全社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大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落实,确保安全不出事故。
裕安区供销社
2020年12月13日
附件:裕供(2020)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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