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供销社新闻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20 15:11 信息来源:供销社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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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确保区供销社对外新闻宣传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着力提高新闻发布工作质量和舆论引导能力,努力为区供销社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新闻发布的原则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区供销社工作,有利于促进工作及社会稳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目的,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区供销社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构成与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构成

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区供销社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区供销社领导指定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职责

  1. 新闻发言人是区供销社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区供销社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2. 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区供销社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 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区供销社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部门。
  4. 建立区供销社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5. 在上级部门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区供销社采访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区供销社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全区供销社工作或事业发展情况;

(三)重要或突发事件、媒体事件;

(四)媒体、网民关注的涉及区供销社的社会热点问题;

(五)区供销社需向社会通报的有关情况;

(六)其他需发布与答复的事项。

四、新闻发布的方式

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方式为主,以其他方式为补充,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

(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区供销社办公室主持,由区供销社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也可根据所发布新闻的内容,邀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或非区供销社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二)其他方式

1、以书面问答形式或以区供销社名义发表新闻报道。

2、区供销社领导同志或区供销社新闻发言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表讲话或文章。

3、经区供销社主要领导同意,区供销社新闻发言人可代表区供销社接受记者采访。

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客观进行新闻发布,并表明部门态度,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

五、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区供销社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单位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科室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3、答问预案,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本机关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4、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5、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市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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