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设置
序号 |
科室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职责 |
1 |
综合股 |
苏 静 |
3301780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裕安区老妇幼保健院(响洪甸路)7楼706室 |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新闻宣传、普法教育、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 |
2 |
广电股 |
程 玉 |
3301191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裕安区老妇幼保健院(响洪甸路)7楼712室 |
负责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安全播出。指导协调电视转播台中央无线地数电视节目传输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移动电视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及频率、频道管理。依法实施对全区广播电视相关项目的行政许可。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站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
3 |
旅游发展股 |
刘新宇 |
3235128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裕安区老妇幼保健院(响洪甸路)7楼713室 |
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发展规划,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旅游发展政策拟订和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负责旅游整体形象和重要旅游产品对外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品牌节庆的策划、组织和实施。负责各类旅游景区(点)等级质量评定。负责引导休闲度假和旅游业的社会投资。负责指导旅游交通指示标识设置及维护工作。承担指导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推动全区旅游人才库建设,提升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旅游电子商务等。 受理并处理全区各类旅游投诉案件及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审查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监督旅游企业贯彻旅游服务质量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情况。负责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旅游信息化建设和旅游统计工作。 |
4 |
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发展股 |
刘 卫 |
3302256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裕安区老妇幼保健院(响洪甸路)7楼708室 |
指导全区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事业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活动建设。指导全区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负责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在规定权限内负责全区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行政项目许可和审批工作。配合“扫黄打非”工作。指导、推进重点文化企业、重大文化项目以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动漫、网络游戏、会展等文化创意业态发展。负责文化市场统计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文化项目申报和区级非遗项目评审,扶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具体负责文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
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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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六安市裕安区文化馆(图书馆) |
李从文 |
3219790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六安市裕安区三馆一中心文化馆二楼 |
裕安区文化馆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裕安区图书馆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二块牌子,内设办公室、文艺股、美术股、少儿艺术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股室,人员编制14名。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群众文化工作,承办各类文化宣传、文艺辅导、少儿艺术培训,搜集整理本地民族、民间文学、艺术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等工作。 |
6 |
六安市裕安区景区管理中心 |
张 浩 |
3956775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14楼1413室 |
1.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的行业管理和业务管理;负责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宣传推介及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景区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监督各景区园林绿化、景观容貌、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等管护工作;保护景区旅游资源,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景区旅游资源的违法行为;指导协调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2.负责旅游相关政策在景区的贯彻执行和监督;负责全区旅游景区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统计;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景区质量提升和改造。 |
7 |
六安市裕安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
李海燕 |
3302478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裕安区老妇幼保健院(响洪甸路)7楼704室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本区与旅游活动因素相关的企业旅游服务质量;受理并处理本区各类旅游投诉案件及上级质监所交办的案件,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区旅发委的授权委托,承担全区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监督本区旅游企业贯彻旅游服务质量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情况;监督检查区辖范围内的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审查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督促检查各类旅游景区、旅游项目设施和运行操作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规范涉旅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和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区域内旅游市场和涉旅行业的日常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各类旅游投诉案件,对违法企业、个体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处罚;负责全区旅游行政执法的统计与分析;向市旅游质监所和区旅发委提交工作报告和建议;承办区旅发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8 |
六安市裕安区文艺创作室 |
孟 境 |
3235128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裕安区老妇幼保健院7楼713办公室 |
负责戏剧、文学、美术、音乐、摄影等各类艺术形式的专业余创作,培养、推荐业余文艺创作人才及优秀作品。区文艺创作室挂靠在局机关办公。 |
9 |
六安市裕安区文物保护所 |
张 浩 |
3308351 |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
裕安区老妇幼保健院7楼711办公室 |
负责全区文物的修缮管理、保护利用、消防安全、执法巡查、田野考古勘探调查、打击文物犯罪、项目编报、文物档案编制、文物知识宣传、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文物市场管理、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