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裕安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的情况通报
为了与《六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前期,根据《六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六政办〔2022〕6号)要求,裕安区应急管理局积极组织开展了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起草修订工作。现对预案的意见征集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2023年10月7日,将《关于征求<六安市裕安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通过OA办公系统向17家相关区直单位和23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征求意见。期间,17家相关区直单位和23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均给予了反馈。其中:15家相关区直单位分别给予了无意见反馈;另外2家相关区直单位分别提出了1条修改意见,均未予以采纳;19个乡镇人民政府和3个街道办事处分别给予了无意见反馈;高新区管委会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均予以采纳。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进行了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
2家相关区直单位及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1 |
区公安分局 |
“区公安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置”中的“应急处置”工作应由应急、环保部门负责。 |
未采纳 |
区级预案应与市级预案保持一致。 |
2 |
区发改委 |
“区发改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明确常用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储备数量和地点;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置。”建议修改为“区应急局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明确常用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储备数量和地点;区发改委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应急处置。” |
未采纳 |
区级预案应与市级预案保持一致。 |
3 |
高新区管委会 |
第3.3节,若事故单位现场出现人员伤亡,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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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新区管委会 |
第6.3节,资金保障,建议对照有关规定复核。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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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新区管委会 |
第8.1节,建议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增加《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的通知》。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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