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裕安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5-06 15:23 信息来源:裕安区统计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六安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六安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统〔20223精神,结合全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为目标,以增强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多种类多途径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主要目标

2025年,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力度持续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精准的工作实施体系和严格的工作责任体系基本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统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筑牢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根基。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的宣传解读,引导全区统计系统干部群众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刻理解《统计法》蕴含的宪法精神,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全面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行政处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数据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区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风险防控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区统计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进一步深化对统计造假行为极端危害性的认识,熟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有关党纪政务处分规定,自觉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

(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和职业道德界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并以此为准绳科学高效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持续向全社会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切实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深入学习准确把握《监督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全区统计系统深入学习宣传《监督意见》,切实做到吃透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积极推动《监督意见》在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落实。结合本区域工作实际、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等情况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注重实效。结合统计法进党校,推动将《监督意见》学习纳入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广泛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解读《监督意见》,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统计监督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

四、普法对象

 

(一)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统计机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常态化学习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明确学习任务,确保学习成效,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继续做好对乡镇街、高新区统计人员、企业统计人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利用业务骨干培训、普法专题讲座等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

(三)多渠道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统计年定报培训等契机,在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等统计调查的过程中通过会前学法、播放法治宣传片等灵活方式,持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加强对规下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和拥有大数据资源的企业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重点宣讲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

(四)多途径推动社会公众学法用法。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筹备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中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通过裕安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五、普法形式

(一)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通过创建特色统计普法宣传阵地、制作贴近群众生活的统计普法宣传作品、组织企业及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诚信承诺、参与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的线上法律知识竞赛等,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鼓励策划制作动漫、微视频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普法作品,积极组织参与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利用报纸、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展示优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作品。

(二)突出重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集中宣传活动,深刻解读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认真组织开展2023《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宣传统计法律的发展历程和成效经验。

(三)利用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法律法规解读,运用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通报的典型案例,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借助统计违纪违法指导案例及案例诠释,普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条文和统计专业知识,促进社会公众学法知法懂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统计局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八五”统计普法日常工作,以及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乡镇、高新区每年制定相应的统计普法工作计划。区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八五”统计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保障措施。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完善统计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重点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主体,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各统计专业人员要在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和日常管理检查中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统计法进企业、统计法进住户、与司法部门共同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

(三)开展评估验收。对统计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以及终期总结验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各乡镇街、高新区定期对本单位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在每年1215日前向区统计局报告本年度统计普法工作情况,并按要求做好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

 

六安市裕安区统计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长:胡千里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汪万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浩明  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员:局各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办公室(法规),负责“八五”普法工作。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