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开展商贸限上法人企业统计数据全面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安徽省统计局、六安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贸易专业统计数据全面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开展商贸限上法人企业统计数据全面核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实范围
纳入一套表平台的所有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法人企业。
二、核实指标及报告期
批发零售业企业核实指标为销售额,住宿餐饮企业核实指标为营业额;报告期均为今年1-5月份。
三、时间安排
6月24日—7月3日为全面核实阶段,7月3日—7月10日为整改阶段。
四、工作要求
1.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属地分管领导要亲自指挥,动员各专业统计人员,深入企业核实,并填写《检查现场检查笔录》(详见附件1,该检查笔录留存于区统计局备查)。核实期间,区统计局将结合统计服务千企行动赴部分县开展实地核查。
2.对于核实数据无误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建立完整的统计台账,并留存相关凭证,确保填报的各项数据数出有据;对于核实数据有误的企业,填报《贸易专业数据全面核核实情况表》(详见附件2),并要求企业在上报6月份报表时整改纠正。
3.《贸易专业数据全面核实情况表》经属地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8日前报区统计局综合股,电子版同步报送。
联系人:陈 颖 3301132
附件1:统计数据检查现场检查笔录
附件2:贸易专业数据全面核实情况表
附件3:全区限上商贸法人企业名单
裕安区统计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