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区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日常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裕统〔2020〕 号 签发人:胡千里
关于印发《区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日常绩效考评办法》的
通 知
各股室、各事业单位:
《区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25日
区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日常绩效考评办法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工作,进一步促进机关股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创建作风实、纪律严、业务精、效率高的机关单位,根据《裕安区效能建设日常绩效考评办法》裕办[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客观公正、重点突出,注重结果运用。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评组织
由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组负责组建考核组,对效能建设量化评分工作进行全程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建立考评档案。
四、考评内容
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月考评总分为100分,“日常效能绩效奖”每人每月1000元,按月考评。月考评总分为100分,即10元/分,采用扣分制量化考核。包括执行制度、上级通报二个部分。
(一)执行制度
1.不遵守上下班考勤管理制度,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每发现一次扣5分)
2.在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脑、手机和平板玩游戏、看视频、炒股、网购、聊天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内去娱乐场所消费、参与赌博、聚众打牌、个人购物以及无故外出。(每发现一次扣5分)
3.外出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离岗没有落实岗位告知以及请假逾期不归。(每发现一次扣5分)
4.没有落实离岗告示、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等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每发现一次扣5分)
5.未按规定和时限履行值班计划;值班领导干部和值班员通讯不畅的;当日值班领导干部或值班员调整未履行审批手续;(每发现一次扣5分)
6.工作日午间或休息日执行公务时饮酒 ;招商引资接待未履行审批手续。(每发现一次扣5分)
7.不遵守会风会纪,未经批准无故缺席或安排他人代会的;参加会议时存在“迟到、早退、玩手机、看杂志、打瞌睡”等不遵守会议纪律要求。(每发现一次扣5分)
8.违规或超标准接待、公款报销个人支出。(每发现一次扣5分)
9.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每发现一次扣5分)
10.扶贫、招商引资、征迁安置、创城、各自专业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或者被上级通报批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1.履职不认真,相互推诿扯皮;工作不尽责,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庸、懒、散、奢”现象。(每发现一次扣5分)
12.其他违反效能建设行为。(每发现一次扣5分)
(二)上级督查
1.区级:个人或单位被区效能通报的,依据区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从严惩处外,①个人被区效能通报一次的,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奖金;②个人全年被区效能通报两次以上(含两次),扣发当事人全年年终绩效奖金的50%,个人作书面检查。
2.市级及以上:个人或单位被市级以上效能通报、曝光的,依据市、区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从严惩处外,①个人被市或市级以上效能通报、曝光的,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奖金及当事人全年年终绩效奖金,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个人作书面检查。
五、考评方法和结果运用
1、考评采取局班子成员随机暗访、现场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同时结合上级督查通报,实行月考评、季兑现。
2、考评结果作为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认定、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岗位调整及职称晋级的重要依据。年度考评结果在60分以下的直接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3、局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月、季、年度的考评项目、内容或分值,并按实际得分发放机关干部绩效工资。
4、当月绩效惩处扣发的部分,适度奖励给当月绩效考核得分靠前的人员。
六、本考评办法由区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涉及条款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安市裕安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