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统计局组织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5 10:16 信息来源:裕安区统计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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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裕安统计局组织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第三专题学习活动

本报讯 汪万生 严家罗报道  正风扶正气,寓教先育人。为深入推进“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深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危害性,增强改作风、转作风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412上午裕安区统计局积极组织开展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第三专题典型案例学习活动此次会议由党组成员局长汪万生主持会议,统计局党员干部群众全体人体参加会议。

会上,汪万生先后领读学习了裕安区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的《悔之晚何若谨于前!》和安徽太和多家医院涉嫌骗保舆情的《医保基金岂能被当做摇钱树?》两个经典时下案例,一前一后发人深省,一感一问引人常思。特别是针对六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童晓龙违纪违法案例,我局抓取利用身边耳熟能详的人和事,从小处着手,以点破面进行深入剖析,查其原因列为四点:一是信念缺失,导致行为失范。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警察,收受贿赂,跑官要官,完全丧志了一名党员应有的理想信念,忘记了一名人民警察应有的荣誉和自豪,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错位。二是缺乏敬畏,终至徇私枉法。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警察,经不住诱惑,接受他人请托,利用手中职权打招呼、递条子,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三是贪欲膨胀,想方设法敛财。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警察,索贿受贿、违规借款和违规盈利等方式的迫切收钱敛财牟取暴利都是不可取的,触犯法律底线,违反了国法家规,更是辜负了人民对其的信任。四是心存侥幸,对抗组织审查。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警察,心存侥幸,利用职务之便,想方设法隐瞒违法乱纪证据、掩盖敛财受贿事实,殊不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警示我们统计工作人员:一名党员先锋模范的干部,一名人民信任推选的公仆,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毫无底线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十九大后仍不思悔改,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执法人员的社会公信力和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必须实施严惩以儆效尤。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成才。通过此课的两个案例学习,我局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纷纷表示:“三个案例”的典型案例警示当下,泽育后人——以案示警,发人警醒;以案为戒,净心铭志;以案促改,砥砺初心。我们当前正处于新时期社会大变革关键时点,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争当党员工作先锋模范,要积极踊跃,要服务热情,投身岗位干好工作,立足本职抓好业务,时不我待甘于奉献牺牲——舍小家为大家,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做到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抵制奢华,淡泊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辜负人民对我们信任和重托——在位一分钟,干好六十秒,向工作要标准,向业务要成绩,向明天递交满意的历史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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